政府將按計劃在明年落實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2.0兩大支柱

示意圖。(圖:iStock)
政府將按計劃,在明年落實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2.0的兩大支柱。
副總理兼財政部長黃循財在發表新財政年預算案時說,企業必須從明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財政年起,遵守收入納入規則和國內最低補足稅規定。
這意味,母公司設在新加坡的跨國集團將必須按15%的最低有效稅率,為海外的盈利繳稅,不論它們是在何處營運。這些集團在新加坡賺取的盈利,有效稅率也須補足至15%。
這兩項措施將影響全球年營收達到至少7億5000萬歐元的大型跨國集團。
為了確保我國的稅制仍是公平且具競爭力的,政府將推出多項稅務調整措施,包括:可退還投資稅收抵免。
此外,為本地基金管理公司旗下基金所享有的稅務優待將延長到2029年12月31日,所須符合的條件也將調整。金管局最遲會在今年第三季公布詳情。
在金融與財資中心優惠計劃、發展與擴張優惠計劃及研發智慧財產權獎勵計劃下的公司,以及符合條件的飛機出租商也將享有額外的優惠稅率。
在船運業方面,當局將落實替代的徵稅方案,在海事業獎勵計劃下符合條件的船隻的稅率,將參考船隻的凈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