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都感興趣的一個問題就是,就業准證(EP)持有者可以擔任另外一家公司的董事嗎?
一般來說,就業准證(EP)持有者只能為其准證上註明的僱主工作。因此,當就業准證(EP)持有者擔任另一家公司的董事(無論是執行董事或非執行董事)時,他們必須依照《公司法》的規定履行董事職責。但是,根據《2012年外籍人力雇用(工作準證)條例》第11條文,如果就業准證(EP)持有者取得了人力部(MOM)發出的同意書(LOC),就可以擔任另一家公司(不同於就業准證上註明的公司)的董事。

01 什麼類型的公司被視為符合資格?
1.關聯公司的董事職位
人力部(MOM)意識到,關聯公司(例如子公司)的董事職位可能對就業准證持有者目前的工作極其重要,因此以發出同意書(LOC)的方式來允許就業准證持有者擔任第二個董事職位。

人力部(MOM)還可以授予就業准證(EP)持有者一個同意書(LOC),以便其在主要僱主有間接持股關係的公司擔任第二個董事職位。這可能包括主要僱主的控股公司或主要僱主的控股公司的子公司。除主要僱主以外的任何公司均允許擔任第二個董事職位:

但是就業准證(EP)持有者擔任董事職務的公司(第二僱主)將被要求向人力部(MOM)提供一份公司的組織結構圖,以便能解釋其與就業准證(EP)持有者的主要僱主關係。
2.非關聯公司的董事職位
如果第二個董事職位是在一家沒有關聯的公司(與就業准證持有者的主要僱主無關,或與就業准證持有者的主要僱主有間接股權關係,例如基金實體),但該職位與就業准證持有者的主要職業有關聯,人力部(MOM)仍會發出同意書(LOC)。
例如,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授權的基金管理公司的員工將被允許擔任其投資工具的董事,因為這得到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支持。對於特殊情況,如果就業准證(EP)持有者的級別足夠高或在公司中持有大量股權,人力部(MOM)也可以發出同意書(LOC)。
每宗個案均按個案本身的情況進行評估,人力部(MOM)會要求提供有關資料,以便作出評估。

綜上所述,人力部(MOM)會在下列情況下發出同意書:
1.就業准證(EP)持有者擔任第二個董事職位的公司與其主要僱主有股權關聯。 2.就業准證(EP)持有者擔任第二個董事職位的公司與其主要工作有關聯。
02 EP持有者在關聯公司擔任董事職務的第二僱主需要了解的
如果您決定任命另一家公司的就業准證(EP)持有者加入您的董事會,他們將需要履行《公司法》規定的董事職責。
作為第二僱主:
1.您必須確保就業准證(EP)持有者的主要僱主不反對就業准證持有人擔任董事職務;
2.您必須通過申請同意書(LOC)獲得人力部(MOM)的批准,因為董事職責被視為工作;
3.如果獲得批准,您就可以繼續向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註冊董事職位。
人力部(MOM)通常只會在以下情況下授予同意書(LOC):
1.貴公司與就業准證(EP)持有者的主要僱主有股權關係,這必須反映在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記錄中;
2.就業准證(EP)持有者出於與其主要工作相關的目的而擔任第二個董事職位。

03 就業准證(EP)持有者可以成為新加坡註冊公司的股東嗎?
是的,就業准證持有人可以擁有新加坡註冊公司的股份。在新加坡註冊企業的其中一項要求是其中一名董事/授權代表/普通合伙人/經理必須是本地居民。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或創業准證/就業准證持有人可以被任命為本地居民授權代表。

04 如果外國人在新加坡註冊為公司董事但不是新加坡居民,是否需要申請 EP?
不在新加坡居住的外國人,例如社交訪問准證持有人,無需申請 EP即可成為公司的註冊董事。
如果您是居住在新加坡的外國企業家,並希望在這裡開展業務,您可以向人力部 (MOM) 申請企業家准證 (EntrePass)。符合條件的外國企業家可以在向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註冊公司之前或在向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註冊公司後的6個月內申請 EntrePass。
如果您是希望在新加坡開展業務的家屬准證 (DP) 持有人,您可以在向 ACRA 註冊業務後,向人力部 (MOM) 申請經營您的業務的同意書 (LOC)。

05 如何申請同意書 (LOC)
1.正確填寫申請表格並且簽名;
2.通過iSubmit提交已簽署的申請表格;
3.在iSubmit上的「申請類型(Request Type)」中:
①選擇「選項1:工作準證申請事項(不包括工作許可證)Work Pass Application Matters (Excluding Work Permit)」,和
②選擇「從關聯公司委任准證持有者進入董事會(Appointment of pass holder from related company to your Board of Directors)」。
同意書(LOC)申請將在5周內獲得處理。






06 關於就業准證(EP)您需要了解的
1.什麼是就業准證(EP)?
就業准證Employment Pass,簡稱EP,是新加坡人力部頒發的等級較高的工作準證。EP適用於高級技術水準的外籍全職雇員,它允許外籍全職雇員在新加坡最長可以逗留2年,在簽證到期前兩個月需要進行續簽,續簽最長達3年。EP持有者可以申請成為新加坡永久居民(PR),但是需要通過移民與關卡局 (ICA) 提出申請,申請將根據移民與關卡局 (ICA) 的PR標準進行評估。如果EP持有者的薪水高於每個月6000新幣,還可以為家庭成員申請在新加坡的居留簽證。

2.就業准證(EP)申請標準
第一階段(2022年9月1日起) 就業准證適用於以下外國專業人士:
①在新加坡有工作機會;
②從事管理、行政或專業工作;
③具有可接受的資格,通常是良好的大學學位、專業資格或專業技能;
④賺取相當於按年齡劃分的當地PMET(當地專業人士、經理、行政人員和技術人員)勞動力前三分之一的固定月薪:
1.金融行業申請人的最低工資標準為至少5500新幣,從23歲開始隨著年齡的增長逐漸增加,在45歲及以上時達到11500新幣;
2.非金融行業申請人的最低工資標準為至少5000新幣,從23歲開始隨著年齡的增長逐漸增加,在45歲及以上時達到10500新幣。
就業准證的申請對所有國籍或公民開放。

第二階段(2023年9月1日起)
從2023年9月1日起,EP准證申請人必須通過兩階段資格框架。除了滿足合格薪水(第1 階段)外,EP 准證申請人還必須通過基於分數的互補性評估框架 (COMPASS)(第2階段)。
COMPASS使僱主能夠選擇高質量的外國專業人士,同時提高勞動力多樣性並建立強大的新加坡核心。這是一個透明的系統,使企業在人力規劃方面更加清晰和確定。COMPASS將適用於:
①2023 年9月1日起的新申請;
②從 2024 年9月1日起續訂。
COMPASS評估標準:4個主評估項目+2個次評估項目

4個主評估項目:對比申請者和同行業內本地白領員工的月薪、申請者的學歷、申請者的國籍和公司其他國籍白領員工的比例、對比公司和同行的本地與外籍員工比例。
2個次評估項目:申請者的技能是否是公司所欠缺的,以及公司是否在創新和國際化項目方面同政府合作。
COMPASS下申請者資格:
申請者必須要在4個主評估項目和2個次評估項目中累計40分,才符合申請就業准證的資格。
評估標準:
(1)薪資要求
①申請人月薪達到或超過同齡同行的90%的,可以獲得20分; ②申請人月薪達到同齡同行的65%-90之間的,可以獲得10分; ③申請人月薪低於同齡同行的65%以下的,可以獲得0分。
(2)學歷要求
①申請人如果從頂級學校畢業,擁有大學學位,可以獲得20分; ②申請人如果獲得大學學位同等學歷的,可以獲得10分; ③申請人如果沒有大學學位,可以獲得0分。
(3)入職企業團隊是否多元
①申請人所屬國籍占公司總員工人數的5%或更少,可以獲得20分; ②申請人所屬國籍占公司總人數的5%-25%,可以獲得10分; ③申請人所屬國籍超過公司總人數的25%,可以獲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