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家庭法院近日下令,一名63歲男子必須在養老院繼續居住至少兩年。法院裁定,該男子的安全和醫療需求高於他多次提出的回家獨立生活的請求。
這起案件的中心是一位身體虛弱、依賴輪椅且患有多種疾病,需要全天候護理的老人。該男子未婚且沒有子女,他主張離開養老院,回到與兄弟合租的組屋(HDB flat)中,以便在熟悉的環境中生活。
法庭獲悉,在去年8月入住養老院之前,該男子的健康狀況已經嚴重惡化。他多年失業,自2009年起依賴福利金生活,極度依賴政府補貼和社區支持服務。
多年來,他一直接受送餐和居家護理等援助。然而,這些服務最終停止,並非因為缺乏資源,而是因為他與服務人員之間發生了多次衝突。
該男子與兄弟同住,其兄弟在熟食中心擔任清潔工,工作時間很長。法庭文件顯示,兄弟倆關係緊張,且其兄長已明確表示不願承擔照顧責任。
2025年4月,該男子的狀況急劇惡化。志願者在走訪其住所時發現,屋內情況觸目驚心:垃圾堆積如山,地板和床墊上滿是排泄物,甚至出現了蛆蟲。儘管志願者清理了房屋,但據報道,兩周內環境再次惡化。
該男子隨後承認,他已無法獨立使用洗手間。雖然他可以用瓶子收集尿液,但無法自行將其處理掉。
隨後,當局安排他住院治療。醫療專業人員評估認為,他需要持續的護理,結論是入住養老院更為合適。
該男子從一開始就牴觸這一安排。他堅稱自己可以獨立生活,並多次要求出院回家。他還建議當局為其安排一名外籍家庭傭人,或者由其兄弟協助照顧。
然而,法庭了解到,他無力支付僱傭傭人的費用,而他的兄弟也無法承擔照顧責任,這使得這兩個方案都不可行。
隨後,社會及家庭發展部(MSF)的保護服務部門根據《弱勢成人法》申請將其安置在養老院。
根據庭審記錄,該男子在入住養老院後反應劇烈。據報道,他拒絕進食,自行拔掉尿管,導致多次被送回醫院。
今年1月,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申請法院命令,將其在養老院的居住期延長兩年。
該男子對此表示反對,並直接向法院請求寬恕,表示他想回家與兄弟在一起。
「我想儘快離開養老院,我想回家。原因是我想和我兄弟在一起;那裡才是我的家,沒有其他原因,」他告訴法庭。
他還多次表達對留在養老院的恐懼,稱擔心自己會像母親和另一個兄弟那樣死在那裡。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辯稱,儘管該男子沒有支付能力,但仍堅持要求政府為其僱傭傭人。該部門還指出,即便其兄弟已明確表示無法照顧,他依然期待對方的支持。
法庭獲悉,在養老院接受心理輔導和治療後,該男子的狀況逐漸好轉。據報道,他開始參加活動,與其他住戶互動,情緒和心理穩定性有所提高。
在做出判決時,法官承認法律通常尋求尊重個人的選擇和自主權。然而,法官表示,一旦所有社區護理方案都失敗,且該男子面臨嚴重的自我忽視風險,干預就變得必要。
法院最終裁定,他必須在養老院繼續接受治療和輔導兩年,之後可重新審查此事。
法官對該男子想回家的願望表示同情,指出他對那套房子的依戀不僅僅是對一個物理居所的眷戀。
法院觀察到,對於該男子來說,那個家象徵著熟悉感、獨立性和尊嚴,尤其是考慮到他年僅63歲,相對而言還比較年輕。儘管如此,法官表示,這些考量必須與確保其安全和獲得妥善護理的需求之間取得平衡。
在新加坡人口迅速老齡化的背景下,此案引起了廣泛關注。法官警告說,在「超老齡化」社會中,類似情況可能會日益普遍,如何在「尊重選擇」與「確保安全」之間找到平衡,將成為一個緊迫的社會挑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