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問題尋求貓咪陪伴,卻因貓咪不理睬而心生怨恨,一名27歲的新加坡男子在數個月內以極其殘忍的手段虐待至少六隻貓,其中兩隻死亡。周五(4月10日),他被判處兩年七個月監禁,創下新加坡虐待動物案件的最高刑罰紀錄。
從尋求陪伴到蓄意虐待
被告陳某原是一名送餐員。2024年7月至8月間,他與當時的女友出現感情問題,便開始騎車四處尋找貓咪玩耍。然而,並非所有貓咪都願意親近他。
被拒絕的陳某因此惱羞成怒,決定「給這些貓一個教訓」。
2024年9月16日至20日,他在網上搜索如何折磨貓的方法,甚至研究了如何刺傷貓才能造成足夠傷害——「給它一個教訓,但不致死」。
2024年9月20日,陳某收到了他在網上購買的一把刃長10厘米的摺疊刀。次日,他在大巴窯刺傷了第一隻橘白相間的貓。

兩天後,他在大巴窯多地連續發動襲擊。根據法庭文件,他刺傷一隻白貓後,追趕它,約六分鐘後再次下手。一名白貓的傷口深達6.5厘米。
直到他將目標轉向另一隻橘貓時,一名男子大聲喝止,他才騎車離開並丟棄了兇器。
然而,陳某並未就此收手。
2024年10月6日,他在黃埔送餐時注意到一隻名為「Field Field」的橙色社區貓。這隻貓深受居民喜愛。
第二天凌晨約3時48分,他戴著連帽衫帽子和口罩返回,抱起貓帶入電梯。在電梯內,他將貓高高舉過頭頂後猛力摔下,隨後反覆踢打踩踏超過一分鐘,直到貓躺在地上動彈不得。
當電梯停在34樓時,他抓住貓的尾巴將其拎起,拋過矮牆。貓從高空墜落後死亡。
保釋期間再次作案
陳某於2024年10月30日獲保釋。然而,2025年3月13日,他在大巴窯發現一隻黑橘相間的貓。貓對他發出嘶嘶聲並躲到架子下後,他再次被激怒,抓住貓尾拖拽,並將貓的頭反覆用力撞向牆壁。這隻貓因傷勢過重,最終被人道毀滅。
在量刑時,檢方指出:「被告在本案中刺傷了那些無助的貓,甚至將一隻貓從組屋高層扔下。他有預謀且墮落的行為,理應受到最強烈的譴責。」檢方還強調,他的殘忍程度甚至超過了此前宏茂橋殺貓案的兇手。

這是新加坡迄今為止對虐待動物案件判處的最重刑罰。陳某獲釋後還將被禁止飼養任何動物,為期12個月。
國家公園局與警方及動物福利組織合作,通過審查閉路電視、採訪目擊者及進行屍檢等方式破獲此案。當局表示,不會對虐待動物的行為手軟,並呼籲公眾通過國家公園局網站或致電1800-476-1600舉報可疑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