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生科學局在陸約傑的住宅單位起獲21支電子煙。(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本地一名21歲男子,因涉販運含有麻醉劑依託咪酯的電子煙煙彈,前日在當地法庭被控。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衛生科學局前日發文告說,當局本月19日在當地高文一帶展開執法行動,21歲的被告陸約傑(譯自Brandon Loke Jo Kit)因涉嫌販運含有依託咪酯的電子煙煙彈(俗稱「喪失煙彈」)被捉。
新加坡衛科局人員從陸約傑的住宅單位起獲21支電子煙、116個電子煙煙彈,以及他被指通過售賣這些違禁品所獲取的一筆現金。
經化驗,被查獲的煙彈證實含有依託咪酯。調查工作仍在進行,陸約傑的案件展期至5月18日過堂。
根據新加坡法律,任何人進口「喪屍煙彈」,可面臨3年至20年監禁,以及5下至15下鞭刑;販賣和分銷「喪屍煙彈」則可被判處2年至10年監禁,以及兩下至5下鞭刑。
新加坡國會今年3月6日也三讀通過煙草(廣告與銷售管制)(修正)及其他事項法案,並改名為煙草與電子煙管制法令,以擴大監管範圍,進一步防範濫用依託咪酯和其他有害物質。
新法令5月1日起生效,屆時購買、吸食或持有電子煙者,可判罰款最高1萬元,數額是現行罰款上限的5倍。
使用特定化合致幻藥產品,如喪屍煙彈,可罰款不超過2萬元,或監禁不超過10年,或兩者兼施。

經化驗,被查獲的116個煙彈證實含有依託咪酯。(取自早報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