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員工持著(WP,SP,EP)想辭職,應該怎麼做?有哪些細節該知道?

2018年05月07日   •   15萬次閱讀

時常聽到一些關於外籍勞工在新加坡准證取消的相關問題,例如:「我准證被老闆取消了,但是沒給我白卡,我該怎麼辦?」、 「老闆不讓我辭職,讓我賠償或繼續工作,我該怎麼辦?」 、」老闆還欠工資,但老闆說不回國,就預期逗留,預期逗留犯法,要求我先回國怎麼辦?「

等等問題。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的權力,也很多人不知道人力部究竟會怎麼幫助這些外籍員工。

甚至有人覺得自己是外籍員工,新加坡人力部肯定會幫著本地僱主來欺負外籍員工。今天,就來說說人力部相關的一些外籍員工辭職的基本規定吧。

一、我該如何以書面提呈辭職信?

把辭職信交給公司/僱主並留下副本備用。

辭職信的內容必須有以下項目:

a) 辭職的日期

b) 所需給予的通知時間*

c) 最後一個工作日

* 所需給予的通知時間是依照僱傭合約上的協定。

如果僱傭合約沒有註明通知時間或沒有口頭上的協定,就以僱傭法令為依據:

二. 如果你是工作準證持有人

公司/僱主在你的最後一個工作日之後旳七天內就要取消你的工作準證。如果你不是馬來西亞國籍員工,公司/僱主就要給你安排直達靠近你家鄉國際機場的票。

公司/僱主安排在你登機之前,必須付清你的未付薪金。

注意:如果七天過了,公司仍拒絕取消工作準證,您可以進入人力部網站https://appointment.mom.gov.sg/ 選「工作準證持有人的辭職」或撥電64385122,預約時,必須攜帶你的辭職信的副本。

工作準證持有者

1.公司/僱主取消工作準證後,必須給你特別出境准證讓你離開新加坡。

2.如果公司/僱主在你登機之前仍未付清薪金,你可以選擇不離開。並請馬上到人力部服務中心尋求協助。

注意:你必須要出示有關證件(例如工作時間記錄表、薪金單、銀行戶口、上下班時間卡)以證明公司/僱主還有薪金未付清。

三、常見問題

問:我現在就要離職,但不想給予公司/僱主通知時間。我應該怎麼做?

答:在辭職信中以書面清楚地表明你願意以通知時間同等的薪金補償公司/僱主。

例如:你必須給一個月的通知時間,在辭職信中你願意以一個月的薪金作為補償費,那你就可以馬上離職。

問:我的公司/僱主拒絕接受我的辭職,並要求我補償毀約損失。我應該怎麼做?

答:公司/僱主不可以拒絕員工辭職。公司/僱主拒絕讓員工離開是觸犯條例的。任何毀約賠償都不在僱傭法令範圍內。

你應該和公司/僱主洽談或向律師諮詢意見

注意:如果公司/僱主不想接收交上的辭職信,你可以掛號方性郵寄給公司/僱主,並留下副本和郵局收條當證明。

問:在公司/僱主取消了我的工作準證後,我應該如何處理我的工作準證卡?

答:在公司把特別離境證交給你離開新加坡時,請把工作準證卡交給公司/僱主。

問:萬一公司/僱主不安排我回去靠近我家鄉的機場,我該如何?

答:請清楚地向公司/僱主要求安排讓你回到家鄉最靠近的國際機場。

如果公司/僱主拒絕安排最靠近的國際機場,你可以到人力部服務所尋求協助。

總之任何問題,都可以打電話給人力部6438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