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訊)行銷人員為星展銀行推銷貸款配套,竟「欺負」 阿伯看不懂英文,沒根據他的要求向銀行借貸,後來又謊稱幫他取消貸款時,當著他的面把錢轉帳到自己的銀行戶頭。
被告黃宇豪(譯音,27歲)面對5項欺騙罪,主控官以其中兩項提控 ,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2015年11月,被告受聘於新泰興(Sin Thai Hin)行銷人員。星展銀行則雇用該公司,讓他們提供行銷人員售賣金融產品。

黃宇豪稱為達到銷售目標,欺騙不懂英文的顧客,被判坐牢兩個月。(示意圖)
被告在2018年4月至5月被調派到星展銀行義順北的分行工作,為顧客介紹銀行提供的個人貸款和信用卡,並協助他們申請。
同年5月14日,一名65歲的阿伯到銀行來,說有意向銀行貸款5000元至6000元(1萬5000至1萬8000令吉)。被告通過銀行系統得知阿伯僅能獲批3100元(9300令吉)的貸款,卻在沒有通知阿伯的情況下繼續為他提交申請。
阿伯僅讀到小學五年級,根本看不懂英文,就照著被告所說的做,懵懵懂懂地申請了3100元的貸款。同日,阿伯發現錢進他的戶頭,但數目太少,聯繫被告說要取消貸款。
被告讓阿伯回去找他,聲稱會幫他取消,卻欺負阿伯看不懂英文,在他眼皮子底下將錢轉進自己的銀行戶頭。
阿伯最終發現自己受騙,向銀行舉報,銀行隨之報警處理。被告的罪行遭揭發後,已作出全額賠償。
被告求情時稱自己因為缺錢,希望達到銷售目標,才會一時沖昏了頭干案,懇請法官輕判。
法官最終判他坐牢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