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時14個月,本案已完結~
提醒一下大家,
被人打了怎麼辦?
能不能拿到賠償?
保險管不管?
等等問題……
持准證被打了,該怎麼辦?

(圖:來源自網絡)
最近有一個朋友,在國內工作準證來的,在公司被一個新加坡人同事打了,還有點嚴重,但是這個新加坡人也是混混類的,窮得很。
1. 保險管不管,要看具體的保險條例規定,一般住院是會賠付,但是被人打了一般不會賠付什麼"被打"的費用,更沒"精神損失"。
2. 公司沒有賠償被打的人的義務,甚至是否處罰打人者也要看公司決定。

(圖:來源自網絡)
3. 這種事情只有法庭能裁決,而且法庭裁決的只是打人者的罪行(例如坐牢),如果你要讓打人者賠錢,要自己請律師(律師費自己承擔),而且如果打人者沒有賠償能力,也基本拿不到。
4. 工作準證的朋友遇到這種事情要找勞工部MOM指導(不知道會不會提供免費律師)。
5. 小事,大使館只能負責"協調"而不能"處理",一切還是依照新加坡當地法律程序進行。
6. 如果是被不認識的人打,如果人跑了當時沒有找到,警察也沒有記錄,過後基本上就不要想找到了,除非特別嚴重的傷人。
【綜上所述】
不還手可以,但是儘量不要讓自己吃大虧先....
如果對方先動手,也是可以還手的,只要不把對方打的太嚴重,而且最好有對方先動手的證據。
【答疑】

(圖:來源自網絡)
對於某些網友回復的被打了"報警就行",我表示呵呵...
我只能說沒經歷過不要奢望太多,警察叔叔很忙的,"小事"通常只會做筆錄,他們無權判斷對錯,也無權審判,更無權判賠。只有法庭有權力,新加坡警察負責記錄和維持治安而已。
警方對這次事件的處理,請看下文。
首先,上述案件,報警後經過警方3-6個月的調查,警方決定不介入,也就是不提起公訴,讓人有些不滿的是,甚至可能考慮到我朋友是wp而打人者是本地人所以勸我朋友就此作罷。
此時,會收到一封信,會讓你選擇繼續追究還是不追究結案,這個信很關鍵,由於有日期限制,所以在收到信後如果決定追究,要簽字和以傳真/Email/郵寄的方式給信中法庭地址以明確的答覆,過期視作自己放棄追究權力。

這封信提交上去以後,會再收到法庭來信,通知開庭的時間. 開庭前雙方到場,法庭會詢問是否需要中文翻譯,免費的.這個環節應該被稱為"刑事投訴",這個環節可請律師也可以自己進行投訴等。
開庭後,僅有法官,雙方當事人和翻譯在場,簡述事情經過雙方提供相關證據. 經過初步了解,法官對此事有了一些明確判斷。
這時候,聽取了被害人的賠償要求後,進入單獨談話環節,"小事"法庭其實是以調解為主,無非就是對過錯方加以批評教育並說明如果不接受調解將會對自身造成如何如何的不利影響,同時也勸解受害人適當考慮接受對方的賠償。
否則還要自己花律師費打民事官司,浪費時間浪費金錢,而且即便走入民事訴訟的程序,賠償方面也要看對方意願,不賠也沒有太多辦法,這個時候都是單獨的調解,有點各開條件砍價的意味,而且也允許雙方親友團進場各抒己見。
我朋友的要求誤工醫藥費等賠償SGD 3500, 最後雙方以1500的最終條件達成和解,法官要求被告當場道歉並去ATM提現金了解此案.
如果雙方不滿調解結果,需要各自請律師走沉長的民事訴訟途徑,被告人如果官司輸了,可能會判坐牢+治安罰款(給政府),而經濟賠償又是另外一個部門,一個手續,給大家個地址(這個程序也相當複雜,在這裡就不累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