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訊)新加坡高庭三司今午發表指標性裁決,准許一名男同性戀醫生與他的伴侶,領養在美國通過代孕生育的5歲兒子。
《聯合晚報》報導,申請領養孩子的是一名現年46歲男醫生,他之前入稟法庭要求合法領養兒子,讓他成為新加坡公民,但當時法官以新加坡法律不允許代孕,人工受孕也只限合法夫妻為由,駁回他的申請。
男醫生不服裁決,上訴至高庭,結果上訴得直。
他與同性伴侶交往長達15年,2003年起開始同居,想要有孩子的兩人最終決定前往美國,通過人工受孕法(IVF),利用男醫生的精子和一名匿名女子捐贈的卵子受孕。
他後來支付另一名女子20萬美元(約83萬令吉)代孕並產下兒子。因為是生父,他認為自己有權把男童帶回新加坡一起生活,男童目前已5歲。
以大法官梅達順為首的三司在長達146頁的判詞中指出,在審理男子的上訴時,法庭所考慮的包括如何保障孩子的利益,以及領養申請是否會違反新加坡對婚姻與家庭組織的公共政策,而這些並非容易權衡的議題。
三司認為,各方證據顯示,只要法庭准許男子取得領養權,將大大提升孩子的福利,因此三司最終決定批准男子申請。
這起案件在去年下判時,在國際引起討論。

男同性戀醫生成功領養在美國通過代孕生育的5歲兒子,事件相信會引起各方關注。(檔案照)
英國《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指新加坡政府對家庭的觀念,是典型的維多利亞式(Victorian),已落伍過時。
新加坡駐倫敦最高專員符祺霞過後在《經濟學人》回應時撰文回應時說,對於穩固家庭單位的價值觀和社會常態,新加坡持守傳統觀念,這也是國家制定政策與領養條例的基礎,與西方時下的觀念很不相同。即使在西方社會,它的社會常態也是近期形成且仍受爭議的。
符祺霞說:「推進快速的社會改變,尤其是具爭議的道德課題,有分化社會並造成不必要後果的風險。」
「我們無從知道哪些價值觀最適於每個社會。《經濟學人》可能認為新加坡奇怪且落伍(quaint and old fashioned),但時間能證明對社會改變採取謹慎態度是否更為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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