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給每台筆記本電腦充電須支付十元?網民分享裕廊西一名房東列出的14項租屋條約,在社交媒體引發熱議。
根據Facebook流傳的照片,一名裕廊西組屋單位的房東以每個月750元的價格出租房間,並列出14項規定要求租客簽名並遵守,當中一些規定被網民吐槽太過嚴苛。
每周須打掃事後得發照片
這些條約規定:每晚10點半將鎖門,租客須在10點回來;早上8點前至下午5點,租客須出門,周末公共假期除外;租客不可以在房間工作,不能影響小孩讀書和其他人安寧;租客不可以在房間裡吃東西和儲存甜食;每周打掃一次房間和廁所,事前事後須分別通過WhatsApp發照片;洗澡後須擦乾地板;廁所和客廳區域的地板不能有頭髮和「骯髒」。
內衣褲須曬房間以免「晦氣」
每周只能使用一次洗衣機,內衣褲須曬在房間,以免「散播晦氣」;不允許訪客登門;不能在房間內吸菸;可以燒水和煮麵,使用後擦乾洗手盆;節約水電,不能開冷氣;搬走須提前一個月通知,押金當作最後一個月租金;給手機充電免費,但給筆記本電腦充電,每個充電器須支付10元。
網民紛紛對這些規定表示不滿,最讓他們無法接受的是限制出入時間及筆記本電腦充電須額外付錢。一些人說他們會毫不猶豫儘快搬走,也有人建議發貼者透露具體地址以免他人遭遇這名「奇葩房東」。不過也有網民指出,顯示地址可能會侵犯房東的個人隱私。
10點後回家被鎖門外
這名租客在一個為在我國工作和生活的外國人而設的Facebook私人群組貼文表示,他是在入住的兩個月後接到這份最新的租屋條約,原因是70多歲的女房東認為他的筆記本電腦耗電過多。
「有時,我晚上下班後在房間裡看港劇……根據這份租約,我必須每個月額外支付10元來給筆記本電腦充電。我不怎麼用電,因為我幾乎不燒水或使用熨斗。」
他也指出,自己通常在下班後的8點或9點左右回到家,有兩次不得不加班才晚於10點到家,因此被鎖在外面。
「她(指房東)的兒子和兒媳把新的租約遞給我,並承認他們知道筆記本電腦不會消耗那麼多電,但不得不聽母親的話。你的房東也會因為使用筆記本充電器而向你索取額外的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