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妓慣男收藏上萬猥褻照視頻被罰
新加坡一名經常召妓的已婚男,答應幫妓女在推特和社交群組「SG Nasi Lemak」上傳露骨照打廣告召生意,前後賺取上萬元「外快」,他的六個電子設備也被揭存有逾8000張的猥褻照片和3000多段的猥褻視頻。

現年39歲的被告梁天偉(譯音)面對14項控狀,包括傳送猥褻視頻、牴觸影片法令和婦女憲章等。他承認其中六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後,前天(3月9日)被判坐牢九周和罰款2萬6000元。他因沒錢繳付罰款,須額外坐牢六周代替。
根據案情,被告在2016年多次召同一名中國籍妓女。被告後來通過妓女認識一名外號「華哥」的男子,並答應後者要求幫忙打廣告替妓女們召生意,每周可向每個妓女收取300元至800元的酬勞,他因此前後賺取至少1萬1000元。
被告先從賣淫網站下載露骨照片和視頻,再上傳到不同的社交媒體打廣告,包括推特和Telegram社交群組「SG Nasi Lemak」。該群組在2018年11月成立,當時擁有多達4萬4000名成員,而被告是管理員之一。
該群組後來被踢爆是專門散播本地女子的色情視頻和照片,警方也在七個月內接到31宗相關報案。警方事後逮捕被告和另三名涉案男子,並從被告家中搜出六個電子設備,發現裡頭存有8139張猥褻照片和3083段猥褻視頻。
被告起初拒絕合作,後來才乖乖交出社交媒體帳號密碼,供警察調查。除了被告,兩名分別18歲和20歲男子早前各被判緩刑監視一年,另一人的案件則將另外審理。被告妻子擔心兩個兒子在報章上認出爸爸後會感到「丟臉」,透過律師向法官申請不讓被告的照片見報,但遭法官拒絕。
律師昨天代為求情時表示,儘管被告的照片早前已被刊登在報章上,但他的妻子擔心兩個兒子日後在報章上認出爸爸,會對此感到「丟臉」,因此當庭申請禁令(gag order),懇請法官以保護被告孩子為由,批准不讓被告照片見報。
控方反駁指禁令主要用來保護受害者,因此沒有法律權限可以阻止媒體刊登被告的照片。法官最終綜合公眾和個人的考量後,拒絕律師要求,並指出這些丟臉和受辱的情況,都是因為被告作出不當行為所帶來的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