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朋友家喝了幾杯酒之後,原本打算搭地鐵回家的青年,途中卻闖入三家建築公司的工地搞破壞,還縱火燒毀一個辦公室,導致其中一家建築公司蒙受上萬元損失。
來自印度的被告帕德拉(24歲)面對八項控狀,包括擅闖、惡作劇縱火和蓄意傷人的控狀。他昨天(5月12日)承認其中三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後,被判坐牢六個月又一周。
受害的三家建築公司分別是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鐵建十一局集團新加坡分公司和中國土木工程集團新加坡分公司。三家公司分別獲得陸路交通管理局頒發總值數億元的鐵路或交通工程合約。
根據案情,被告去年12月4日到朋友住家聚會,酒喝多了開始大聲嚷嚷,朋友在當晚11時便叫被告回家。
朋友擔心被告惹事,曾主動要幫被告叫私召車,但被拒絕,被告當時告訴朋友自己要搭地鐵回家。
被告走向文禮地鐵站時,半途突然闖入位於裕廊西64街的工地,上述三家建築公司的工人當時正在工地里施工。
被告首先看到一輛停放在工地的車子,二話不說就把車子的側鏡砸壞,接著跑到一家建築公司的辦公室外破壞兩輛腳踏車、三個冷氣壓縮機、三台自動販賣機和一個飲水機等。
被告意猶未盡,跟著又砸壞另一家建築公司的玻璃門,闖入辦公室破壞神台、聖誕樹裝飾、自動販賣機、掃描儀和塑料欄杆,甚至拿出打火機點燃會議室的家具。火勢在民防人員趕到之前自行熄滅,可是好些家具還是被燒毀,造成1萬8000元的損失。
一名客工當時聽到嘈雜聲,趕緊找來另外兩個同事幫忙。其中一人撥電報警,另一人上前阻止被告離開,結果反遭被告打傷手臂。
被告打人後立即跑出工地,攔下一輛德士企圖逃跑。
三名客工見狀衝上前攔下德士,被告下車拔腿就跑,幸好警方及時趕到制伏被告,將他帶回警局調查。被告事後被檢測出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52微克酒精。
律師代為求情時表示,被告來新加坡升學,案發時因為喝醉酒一時反常犯案,懇請法官輕判。
法官下判時同意控方立場,並表示惡作劇縱火是嚴重罪行,被告也造成相當大的損失,須嚴懲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