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新加坡全國僱主聯合會的一項調查顯示,僱主希望透過提供更好的勞逸平衡來吸引和留住人才,但只有約1/4的僱主已經實施或有意落實4天工作制;此外,企業也得確保業務持續性以及業績,才能在不減少雇員薪金的情況下,減少工作時長和天數。
這項調查結果發表在今年11月20日出版的第二期《新加坡人力學刊》。相關調查在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11日進行,共有236家企業回應問卷。
這些企業中,只有4家已落實4天工作制,占受訪企業的1.7%;有意落實的企業則有54家(22.9%)。這些企業主要是為了改善員工的工作滿意度、福祉,以及企業的員工價值主張(簡稱EVP)。
EVP指的是一家公司能給予傑出員工的獎勵與福利,是挽留人才與提升人力資源的重要因素。
無意減少工作天數的178家企業(75.4%)擔心,4天工作制無法滿足全天候運轉的業務需求、增聘人手的成本,以及無法讓所有員工減少工作天數所帶來的公平問題。
雇用人員在報告中指出,如果一家企業的部分員工因為工作性質無法一周只工作4天,其他員工卻可以,會引起不滿和公平問題。
「僱主必須檢視企業人事流程可能受到的影響,例如加強企業文化、員工培訓,以及員工福祉資源的分配。過去兩年,遠距工作造成員工承受更大的工作壓力和焦慮,機構必須 徹底檢視,小心處理流程的變更。」
這項面向僱主的調查結果和員工的期望有不小的落差。市場調查公司Milieu Insight去年9月的調查顯示,約八成新加坡員工希望落實4天工作制。
依照產業區分,已經實施或有意落實的企業主要來自藥劑與健康科學,以及航空業。
最不願意落實4天工作制的則有餐飲、電子、能源與公用事業、零售業。主要是因為業務全天候運作、屬於直接面對客戶的企業,以及人手不足。
調查中的4天工作制指的是在不減少雇員薪金的情況下,將每周工作天數從5天減少至4天,時長則減為32小時。
新加坡曾實施5天半工作制,公共服務在2004年率先改為5天工作制,學校隔年改為一周上課5天,以加強公務員的勞逸平衡,但每周的工作時長仍保持在44小時 。
雇用人員強調,企業必須在減少工時或工作天數的情況下,確保業務的延續和產出水平,否則難以讓員工在4天工作制下保留原來的薪資。
雇用人員指出,企業不能是簡單強行削減工作天數來落實4天工作制,而是要深思熟慮;管理層和員工之間也要進行坦誠的對話,討論如何改善工作場所的效率與效能。這可能包括解決低效率工作方式,減少不必要的工作,縮短工作會議,以及確保與工作無關的事務不會造成干擾,讓雇員全身心專注於工作,達到最佳表現。
調查報告作者之一,新加坡雇聯執行理事長沈錦源受訪時說,勞逸平衡是提高員工敬業程度的一種策略,能讓團隊生產力更高,但沒有適合每一個人的一刀切模式。
他建議僱主加強人力資源工作流程,打造工作與生活平衡發展的工作環境,以加強業務基礎的堅韌程度,讓企業從更強有力的員工價值主張中受益。
他說,這將為業務成功提供大力的支持,並讓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