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3月7日,一名38歲的馬來西亞男子將在新加坡法庭受審,涉嫌參與一起政府官員冒充詐騙案(GOIS)。這是短短兩天內,新加坡警方逮捕並起訴的第二名馬來西亞籍詐騙協助者。
3月4日,警方接到一名受害者報案。她接到一通自稱來自滙豐銀行的電話,稱其信用卡出現未經授權交易。當受害者表示自己從未開通滙豐信用卡時,對方竟將電話轉接至「商業事務部」一名「警官」。該「警官」指控她涉嫌洗錢,要求她配合調查以證明清白——包括提取15,000美元現金、在Maxi Cash購買黃金,並將金條放置於停靠在上布恩肯路附近停車場、未鎖車門的副駕駛座上。
受害者按指示操作,購入價值超13萬美元的黃金。隨後,「警官」告知她詐騙犯已被抓獲,黃金已移至後備箱,並指令她前往警察中央警局(PCC)與調查員會面。然而,當她抵達現場時,無人接應;回到車上打開後備箱——黃金竟不翼而飛!
經深入調查,商業事務部警員於3月6日在兀蘭地區成功將該男子抓獲。初步調查顯示,這名男子受跨國詐騙集團指派,專門負責從受害者手中收取文件、現金與貴重物品,並轉交幕後主謀。他甚至使用偽造的員工通行證偽裝身份,騙取信任。警方在其住所搜出大量偽造證件與公司印章,均已作為關鍵物證扣押。
該男子將依據1992年《腐敗、毒品走私及其他嚴重犯罪(收益沒收)法》第51條,被控「協助他人保留非法所得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50萬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
新加坡警方指出,自2025年12月30日起,所有參與詐騙的人員——包括詐騙主謀、招募者及「洗錢馬仔」——都將面臨強制鞭刑:主犯最少6鞭,最多24鞭;協助洗錢的馬仔也將面臨最高12鞭的酌情鞭刑,涵蓋《腐敗法》下的多項洗錢罪名。
此外,在設施限制框架下,任何涉及「馬仔犯罪」的人員——無論正在調查、收到警告、繳納罰款、被起訴或已定罪——都將面臨銀行服務與手機號碼使用限制,以切斷其繼續作案的渠道。
警方再次嚴正警告公眾:
切勿將現金、珠寶等貴重物品交給身份未核實的陌生人;
切勿將財物留在某處等待他人來取;
切勿分享螢幕或泄露登錄憑證給任何陌生來電者。
新加坡政府官員絕不會:
通過電話要求你轉帳;
索要你的銀行登錄帳號密碼;
指令你從非官方應用商店下載App;
將你的電話轉接至警方。
如發現可疑詐騙行為,或對來電存疑,請立即撥打警察熱線 1800-255-0000,或登錄官網 www.police.gov.sg/i-witness 提交線索。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如需緊急援助,請直接撥打 999。
更多防騙資訊,歡迎訪問 www.scamshield.gov.sg 或撥打24小時反詐騙熱線 1799。

)

)
公共事務部 |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3月6日 晚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