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先生出示兒子與前女友的短訊。(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交往兩個月後女友提分手,21歲男子找上門要說法時,奪走女方手機,女方親友上門「興師問罪」,一人涉將青年打傷,警方介入調查。
蔡先生(51歲,IT人士)告訴《新明日報》,他的21歲兒子去年9月在社交媒體上認識了一名女生,隨後便發展成情侶關係。
「沒想到他們交往僅僅兩個月,女方就提分手。兒子氣不過,於是上門質問原因。」
他說,11月3日晚上,兒子到了女方家後便與她發生衝突,最後拿了女方的手機離開。
「我兒子確實很衝動,後來女生打電話跟他談判,但是他一氣之下就把對方的手機砸壞了。」
蔡先生透露,自己與兒子平時關係較為疏遠,平時兒子住在外婆家。
「那天深夜,女生帶著妹妹和一名男友人到我岳母家。當時我兒子從門孔看到他們,因此沒開門且報了警。後來對方就離開了。」
隔天,女生主動聯絡兒子,並稱自己與妹妹願意與他交談,約好當晚見面。
「當晚約7時,對方上門來,豈料兒子打開門後,發現她們的父親、哥哥以及朋友也跟著上來,並闖進屋內。女生的哥哥質問兒子要如何賠償手機。
「我兒子是學生,就說可以分期付款,但對方仍不滿,還叫我兒子出去屋外,後來他看到我兒子口袋裡的刀子,就讓我兒子拿出來。」
蔡先生說,兒子把刀放在地上後,女生的朋友就上前打了兒子的臉部好幾拳。
「我兒子說,那名朋友年僅16歲。後來是我80歲的岳母出來,女生的哥哥才讓朋友停手。女生的父親隨後帶著這名打人的朋友離開了,我兒子也報警了。」
他說,後來警方到場,就打電話讓女生父親和朋友回到岳母的單位里錄口供。他事後才知道此事。
「如果當時我在場,肯定會保護我的孩子。兒子的左眼腫了,視力受影響。」
新加坡警方受詢時證實接獲報案,一名21歲男子受輕傷無需送院。一名16歲少年因蓄意傷人正在協助調查,案件還在調查中。
據記者了解,警方也會針對案件中有人持刀而展開調查。
父代兒賠償手機
父親轉帳1399元作為手機的賠償,他希望打人者被繩之以法。
蔡先生透露,後來他才知道,對方因手機被砸的事也報警了。
「他們說手機要1399元,我也轉帳付錢了。」
不過他說,有關兒子被打的案子還沒有任何進展。
「打我兒子的那個人才16歲,雖然女生與家人沒有動手,但是也有責任吧。」
他也說,如果岳母當時沒走出房間,兒子可能會繼續被打。
「我岳母已經80歲了,幸好她沒受到太大的驚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