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召開跨部門聯合記者會。(圖:CNA/Lim Li Ting)
從9月起,政府將加大對電子煙的處罰力度。凡吸食、走私或販賣含依託咪酯的電子煙者,將面臨更嚴厲的懲處。其中,吸食者的罰款金額將上調,而走私者則可能面臨最高20年監禁及15下鞭刑。
政府昨天(28日)召開跨部門聯合記者會,宣布多項針對電子煙問題的應對舉措。
社會政策統籌部長兼衛生部長王乙康在記者會上宣布,自2025年9月1日起,依託咪酯及其類似物將被列為《濫用毒品法令》(MDA)下的C級受管制毒品,有效期為六個月,以待衛生部制定更為適切的立法。
「我們已經開始審查立法及其適用範圍,而現行制度尚未為這一模式的運作做好準備。我們需要一個契合需要的法律,以適應目前的形勢。我們計劃在2026年第一季度頒布新立法。在此期間,我們將使用現有立法。雖然這並不理想,但在等待新立法出台之前,它仍可以發揮作用。」

初犯吸食者罰款調高 再犯者須接受監督與康復治療
根據新規定,吸食含依託咪酯電子煙的罰款金額將加重。成年初犯者將被罰款700元、未成年初犯者則罰500元,兩者皆須接受最長六個月的康復治療。
若再次違法,違例者將根據《濫用毒品法令》接受為期六個月的強制監管,包括藥物檢測與康復計劃。
對於三次或以上的重犯,年滿16歲的違例者將被拘留在戒毒康復中心並接受康復治療。出所後,還必須接受為期一年的藥物檢測與監管。未滿16歲的重犯者則必須接受一年的強制監管,包括定期藥物檢測。
目前,若成年違法者在《煙草(廣告與銷售管制)法令》下被控,將被罰款500元、未成年則為300元。在部分案件中,違法者可能會在《毒藥法令》下被控,最高刑法為兩年監禁或者罰款最高1萬元,或兩者兼施。

走私、販賣和販運者將面臨更嚴厲處分 包括坐牢和鞭刑
從9月1日起,走私含依託咪酯電子煙的違法者,最低可被判三年監禁和五下鞭刑,最高則可能面臨20年監禁和15下鞭刑。
販賣或分銷含依託咪酯電子煙者,最低刑罰為兩年監禁和兩下鞭刑,最高可判10年監禁和五下鞭刑。
目前,走私、販賣及分銷含有依託咪酯的電子煙者若在《毒藥法令》下被起訴,最高可被判入獄兩年或者罰款最高1萬元,或者兩者兼施。
若初犯違例者在《煙草(廣告與銷售管制)法令》下被控,則最高可判六個月監禁或罰款一萬元,或者兩者兼施。再犯則可被判一年監禁或罰款兩萬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