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最近判了一個案子,很有典型性,我們一起來看看。
一名中國籍男子花36萬元"投資"新加坡公司,換來公司董事職位和1萬元「月薪」,不過男子沒有在公司上班,卻在申請就業准證時,說自己是公司的職員,前天被判坐牢4周。
根據新加坡人力部相關條例,僱主和中介在申請工作準證時,必須確保呈報資料的真實與完整性。虛報資料者最多可判坐牢兩年,或罰款高達2萬新元,或兩者兼施。
注意了,投資行為和申請EP准證沒有任何直接聯繫。(劃重點!)
在新加坡,只有建立僱傭關係,才有Employment Pass的存在。但是現在EP政策收緊,門檻瘋狂提高,要申請准證就沒有別的路可走了嗎?有的,申請自雇就業准證。
自雇就業准證本質是自己開了公司與自己建立僱傭關係,進而申請Employment Pass。無論是否持股,對於申請結果沒有影響,本質與普通Employment Pass沒有區別。

具體操作起來,自雇就業准證需要有本地合伙人,把公司註冊起來,僱傭本地員工運營幾個月來申請。
如果不想前期投入那麼高,擔心風險太大,以及按照現在的政策,初創公司就業准證的批准率相對會有影響,那麼還有一種選擇,創業准證!
創業准證(Entrepass)
是新加坡給有意向在新加坡創業開公司的企業家的准證,與公司關係不是僱傭關係,是公司老闆。

具體操作起來,創業准證有無本地董事均可,可以先不註冊公司,直接申請准證,批准後才註冊公司,公司可以是自己百分之百持持股,並且做唯一股東。也可以先註冊公司,在公司成立6個月之內申請。
怎麼,還搞不清楚兩者的區別?沒事,一張表讀懂全部。

總而言之,公司不景氣想要創業單幹的准證持有人,想要來新開公司定居的外國人,這兩款准證,總有一款適合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