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林偉良。(檔案照)
(新加坡訊)油箱未添滿四分之三油,男子駕車過關卡時拒絕接受檢查,還突然踩油門,導致身體仍在車內的執法人員被拖著走。男子因魯莽行為威脅他人安全,昨早被判坐牢8個月3周。
這起事件發生在2023年12月12日下午3時17分,地點是兀蘭關卡。
被告林偉良(40歲,音譯)面對一項魯莽行為威脅他人安全的控罪。他不認罪,經審訊後罪成,昨早被判入獄8個月3周。
根據控方的結案陳詞,傷者是一名移民與關卡局的執法人員。被告在案發時則是名私召車司機,當時他正要開車去新山接朋友。
通關過程中,當局人員指示被告將汽車開到一旁,執法人員接著開始檢查汽車的油表。
按照條例,新加坡車輛出境前必須確保油箱至少打滿四分之三的汽油,被告深知自己沒這麼做。
執法人員發現他違例,就要求他停車並交出護照。
被告沒有遵守,而是希望執法人員給他一次機會,但執法人員不買帳。被告於是把車輪往右擺,再駕車一點點往前挪,執法人員重複兩三次讓他停車,他才停下。
不久後,被告又刻意踩油門,當時執法人員一半的身體仍在被告車內,結果因此被拖行了至少四個車位的距離。被告的車子還險些撞到另一人。
執法人員膝蓋和肩膀受傷送院,被告被帶到等待區後被捕。
法官斥:行為魯莽險撞行人
法官下判時斥被告的舉動極度魯莽,現場一名行人及時閃避才不至於被車撞。
法官說,被告在高度管控區域,既兀蘭關卡犯案,涉及對象還是關卡的執法人員。
法官也指,執法人員的部分身體還在車裡時,被告就踩油門,這是極度魯莽的行為, 很可能對執法人員造成生命危險。
雖然執法人員只是受輕傷,但被告的行為極其危險,還對行人造成潛在危險,所幸現場的行人及時躲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