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麼是信託?
信託是一項授權信託人代表受益人持有資產的委託協議。受益人對信託財產享有平等的權益。信託人有責任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信託資產。例如,允許信託人用信託基金投資房產,並要求信託人繳納相關稅費。
新加坡信託法律源於英國的信託法和規定。所有信託相關事項均受《信託人法案》管束。新加坡金融監管局根據《信託公司法》對信託公司頒發執照並進行監管。
信託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創建信託有9個目的:
1、財務管理
如果繼承信託財產的受益人為未成年子女,可以委託可靠的信託人負責保管、管理信託財產使未成年子女受益。
2、遺產保護及管理
信託人通常根據遺囑由死者委任,信託人根據遺囑將死者的遺產轉讓或分配給受益人。
3、退休計劃
養老金可以被視為信託。僱主作為委託人,雇員和雇員家屬是養老金計劃的受益人。
4、員工福利
某些公司為員工及員工家屬的利益持有信託資產。
5、資產的保護
如果委託人(例如,創立信託的人)破產,債權人不能要求使用信託資產作為賠償。
6、投資
信託可以作為投資的目的,如信託基金和共同基金。
7、企業使用
信託可以用來確保一方的有形或無形資產的利益,例如房地產作為有形資產,或股票作為無形資產。
8、慈善機構
信託是許多慈善機構用於確保信託資產得到妥善利用的常用工具。
9、節省稅費
信託可以幫助委託人減輕稅費壓力。
信託的主要好處是什麼?
信託的主要好處是財產的管理和保護。對於財產管理,委託人可以指定信託的條款,決定信託資產何時分配以及分配給誰。這對於根據遺囑指定信託人管理和/或分配其遺產以造福受益人的委託人來說尤其重要。
而在資產保護方面,信託可以幫助財產避免債權人或訴訟的損失。如上所述,如果委託人(即創建信託的人)破產,債權人不能要求使用信託資產償還債務。
有哪些類型的信託?
1、遺囑信託
遺囑信託是由遺囑產生的,在委託人去世後生效。當委託人有年幼的子女、受撫養者有特殊的需要或受益人無法管理巨額資產等情況下,這種信託是非常重要的。這種類型的信託是不可以撤銷的。
2、私人家庭信託
當委託人打算為了家人的利益保護自己的財產時,這種信託是有用的。它可以通過遺囑、契約或聲明的方式作出。它保護信託資產免受債權人(破產)、外匯管制、政府和遺囑認證程序的損害。
3、可撤回信託
委託人可以撤銷、終止或者變更的信託。委託人打算把他的財產交由信託管理。然而,這類信託的資產須交付遺產稅,而且如果委託人破產,這筆資產將不能免於債權人的侵犯。
4、不可撤回的信託
當委託人將其資產至於不可撤銷的信託中就不能收回資產。財產在委託人死後將不再屬於他。而且這種類型的信託資產,需要在破產前已創立5年以上,才可以免於債權人的侵犯。
5、集體投資信託
這是完全以投資為目的。它包括信託基金、商業信託和房地產投資信託。然而,這種類型的信託往往是高風險,高收費的。
6、慈善信託基金
慈善信託無須遵守設立信託的規定,例如對象的確定性和永久性。它有稅收減免或免除。這類信託沒有指定受益人。
7、全權信託
全權信託賦予信託人全權決定資產分配的權利,即資產分配給誰,分配的份額以及何時分配資產。如果委託人破產,這類信託資產將不受債權人的侵犯。
8、資產保護信託
這類信託是為了保護委託人的資產免受投資或業務損失的影響。投入資產保護信託的資產將不被視為委託人財產的部分。因此,如果委託人破產,它保護資產不受債權人的侵犯。投入這類信託內的資產將在委託人去世後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