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 針對兩名內閣部長租黑白洋房一事,新加坡總理李顯龍表示,經過徹查確認不存在利益衝突或不公平的優待,且遵守所有規則和程序。
他強調,租住新加坡黑白洋房的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和外交部長維文醫生沒有做錯事,他仍充分信任兩人。
他也強調,新加坡部長領的是裸薪(clean wage),不享有福利或官邸。因此,部長住在哪裡,是租房還是買房,都是他們的個人選擇。
新加坡4名部長周一在國會就此事發表部長聲明,除了負責調查的國務資政兼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張志賢,以及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兼律政部第二部長唐振輝外,尚穆根和維文也解釋他們租住黑白洋房的原因。
討論進入第5個小時後,惹蘭勿剎集選區議員潘麗萍起身指出,此事涉及李顯龍領導的內閣主要成員,並請李顯龍陳述看法。
李顯龍針對潘麗萍的詢問時,作出上述回應。他說,此事的辯論重點關乎價值觀,即部長是否清廉、端正、誠信。
他表示,新加坡政府付給部長符合實際、有競爭力的「裸薪」,部長能自行決定如何使用,不論是存起來、捐出去、花掉、買房、旅行等。
「因此,部長決定住在哪裡,是想租房還是想買房。這些都是個人的選擇。」
他說,當他聽到有關兩名部長租住黑白洋房的事,他並不相信有不當的行為存在。
「我完全相信我的部長們和處理此事的新加坡土管局官員會做正確的事情,並妥善處理租屋事宜。然而,在新加坡土管局於5月12日發表聲明後,這個問題繼續引起公眾的關注。」
他指出,當兩名部長要求他進行獨立調查時,儘管他對他們和制度有信心,他仍決定任命新加坡貪污調查局進行正式調查,以明確確定是否存在任何貪污或不法行為。
「這是因為貪污調查局是獨立的,它已經建立了作為強大反腐機構的聲譽。它也擁有憲法保障的必要法律權力,可以徹查。」
李顯龍也說,身為總理,他的職責不僅是要確保沒有任何不法行為,還必須確定在法律之外,是否存在任何其他不當行為。
他因此委任內閣最資深的部長——國務資政兼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張志賢,以展現他有絕對的意願要維護政府和國會長期以來對誠信和端正行為的高標準與嚴格要求。
他強調,新加坡總理必須根據部長行為準則和議員操行守則,決定部長的行為是否妥當。
「如果他(新加坡總理)認為行為妥當,應該照說。如果他認為不妥,就必須說不妥。他不能說我沒有意見,我不想影響我的部長和我的議員。歸根結底,總理要負起責任,必須在新加坡國會闡明立場,並在投票箱前向新加坡人作出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