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一名女子在社交媒體上尋求建議,希望追回她與前伴侶共同申請組屋(BTO)時所投入的10% CPF首付款——而這位前男友在背叛她之後,不僅取消了購房申請,還與那位出軌對象結為連理。
她在周一(3月2日)於 r/asksg 論壇發帖寫道:"我想請問,當BTO申請被取消後,是否有任何途徑可以讓我取回我所支付的10% CPF首付款?有沒有人遇到過類似情況?任何建議都將不勝感激。"
她補充背景:在一切崩塌之前,她與31歲的前男友相戀四年,已計劃共同未來。兩人共同申請組屋、簽署租賃協議,並各自用CPF儲蓄支付了10%的首付款,一切看似順利邁向人生新階段。
然而,前男友突然以追求「自由」為由提出分手。不久後,她發現真相:他竟與一位26歲的女同事出軌——而這位同事當時已有男友,且兩人也已共同申請了另一組BTO。
分手後,前男友單方面取消了他們共同的BTO申請,並向建屋局(HDB)聲稱兩人面臨財務困難,請求退還首付款。但HDB駁回了該申請,因證據顯示他們的財務狀況良好。如今,他已與這位女同事完婚。
「幸好他在現在就暴露了真面目。」
在評論區,眾多新加坡網友指出,她幾乎不可能追回這筆款項。
一位用戶寫道:「你很難要回這筆錢,我朋友中就有好幾例類似情況——他們普遍認為,放棄首付款是為『自由』付出的代價。與其婚後才因買房、辦婚禮而陷入束縛,不如趁早放手,他們從不回頭。我也希望你能如此。」
另一位評論道:「你無法主張返還,這正是為什麼不要輕易申請BTO。這是條款與條件的一部分。當年我父親就是用這套邏輯逼迫母親結婚,結果最終離婚收場。」
第三位網友補充:「換個角度看,他現在就暴露真面目是好事——若拖到五到十年後,等孩子都大了才翻臉,後果會嚴重得多。」
不過也有部分用戶認為,她或許能拿回一半的首付款。
一位網友指出:「在簽署租賃協議後取消BTO,只會損失5%的房價款,而非10%。雖然你失去了5%,但說實話,你已成功避過一劫。我甚至和前男友結婚、生子後,他才出軌拋棄我們。」
根據新加坡法律建議(Singapore Legal Advice),若一對伴侶在簽署租賃協議後、領取鑰匙前取消BTO申請,他們將損失10新元的申請費、選房費,以及房價總額的5%作為違約金。
此外,他們無法立即重新申請新組屋——必須等待取消日期起滿一年後,才能提交新的BTO申請。同時,在重新申請前,必須確保所有已 forfeited(沒收)的費用均已全額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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