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8月15日至28日,新加坡警察部隊商業事務局聯同七個陸路警區展開為期兩周的打擊詐騙行動。行動中,共有83名女性及149名男性,年齡介於16至72歲,涉嫌擔任詐騙犯或「人頭戶」而協助警方調查。他們疑與超過650宗詐騙案件有關,涉案金額超過615萬新元。這些案件主要涉及假冒親友、投資詐騙、求職詐騙、電商詐騙、假冒政府官員及租房詐騙等。
上述人士正被調查涉嫌觸犯《刑法典》第420條文的詐騙罪、《防止賄賂及毒品販運等嚴重罪案(利益充公)法令》的洗黑錢罪,以及《2019年支付服務法令》第5條文規定的無牌提供支付服務罪。根據現行法律,詐騙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並處罰款;洗黑錢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或最高50萬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在新加坡無牌經營任何類型的支付服務業務,則最高可被罰款12萬5千新元,或判處最高3年監禁,或兩者並罰。
警方強調,對任何涉嫌參與詐騙活動的人員均採取嚴肅態度,一經查實將依法嚴懲。公眾切勿為他人提供銀行帳戶或手機線路,以免淪為犯罪幫凶。一旦帳戶或線路牽涉犯罪活動,提供者將須承擔法律責任。
欲了解各類詐騙手法,公眾可瀏覽www.scamshield.gov.sg,或致電防騙熱線1799。若掌握相關詐騙線索,可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線報案。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8月29日 上午10時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