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3名青少年涉嫌偷車被當地警方逮捕並將被控。(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新加坡3名青少年涉嫌偷車被當地警方逮捕,昨日被控。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警察部隊昨日發文告說,警方在本月7日下午3時20分左右接到報案,受害人稱他停在當地實龍崗路上段多層停車場內的兩輛租賃汽車遭盜竊。
當地宏茂橋警署警員跟進調查,確認3名嫌犯的身份後,前日逮捕他們,被偷竊的車輛也由警方起回。
涉案青少年介於16歲到17歲,他們昨日被控。
其中兩名嫌犯將面臨3項罪狀,分別是一項偷車罪、兩項公路交通法令下的未持有保險駕駛和未成年駕駛的罪行。另一名嫌犯則面臨3項罪狀,分別是一項接收贓物罪、兩項公路交通法令下的罪行。
根據新加坡刑事法典第379A節條文,偷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7年和罰款。根據刑事法典第411節條文,接收贓物一旦罪成,可判坐牢最長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如果贓物涉及汽車或者汽車部件,涉案人士在出獄後將被取消1年考取駕照的資格。
在新加坡公路交通法令下,在沒有保險下駕駛罪名成立將面對最高1000元罰款,或坐牢最長3個月,或兩者兼施,涉案人士在定罪後12個月之內被取消考取駕照的資格。未成年駕駛罪名成立可判坐牢最長3個月,或罰最高1000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