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星期四(6月25日)通報,兩名本地男子因涉嫌分別窩藏和雇用逾期逗留者,被控上法庭。 兩名被告分別是62歲的卡馬魯扎曼,以及27歲的埃爾菲。
其中一宗案件格外引人關注。62歲的卡馬魯扎曼被指窩藏一名54歲的菲律賓籍女子麗奧諾拉。她的准證早在2003年4月28日就已經到期,之後一直非法留在新加坡。
調查顯示,卡馬魯扎曼明知道對方已經逾期逗留,卻仍然讓她從2004年3月起,住在自己位於勿洛的單位里,一住就是22年,直到今年3月才被發現。
這名菲律賓女子事後被判坐牢六個月,並罰款2000元。服刑結束後,她已被遣返回國,並被禁止再次入境新加坡。
另一名被告埃爾菲,則被指雇用一名26歲的印度籍男子擔任包裹派送員。該男子的工作準證在2025年6月17日到期後,仍非法留在新加坡。
移民局指出,埃爾菲在雇用對方時,沒有盡到檢查責任,沒有確認對方是否持有有效准證。該印度籍男子事後被罰款4000元,目前也已經被遣返,並被禁止入境新加坡。
移民與關卡局提醒,房東出租房子時,必須查清楚外籍租客的身份是否合法。包括檢查護照、居留准證、工作準證,並確認資料是否一致,也要向有關當局核實准證是否還有效。
根據新加坡移民法令,如果明知或罔顧對方是非法入境者或逾期逗留者,仍然提供窩藏,罪成後可被判坐牢六個月至兩年,並罰款最高6000元。
如果是因為疏忽而窩藏違例者,也可能被判坐牢不超過12個月、罰款最高6000元,或兩者兼施。
在新加坡,不管是出租房子,還是請人做工,都不能只看對方「能不能幹活」「有沒有地方住」,更要確認對方的准證是否合法有效。
一時大意,可能不是簡單罰錢,而是直接惹上官司。房東和僱主都要特別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