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1日,警方逮捕了一名57歲男子,涉嫌參與一起故意造成嚴重傷害案件。
當日傍晚9時20分左右,警方接報前往武吉士大道768座的一處美食中心協助處理事件。抵達現場後,發現一名73歲男子倒地昏迷,隨即被送往醫院,但最終不治身亡。初步調查顯示,受害者疑似與該名57歲男子發生爭執,隨後演變為肢體衝突。
這名57歲男子將於12月23日出庭受審,被控違反《1871年刑法典》第325條——故意造成嚴重傷害。該罪名最高可判處十年監禁,並處以罰款或鞭刑。
警方對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零容忍,必將嚴懲任何公然藐視法律之人。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12月22日 下午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