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光耀位於新加坡歐思禮路38號的房子。 (檔案照)
(新加坡訊) 我國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的次子李顯揚早前聲稱,因誹謗兩名新加坡內閣部長而作出的賠償,是為守護父親對故居的遺願。上述說法遭到兩部長反駁,並指李顯揚在新加坡擁有歐思禮路38號之外的資產,足以讓他支付賠償費。
新加坡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與外交部長維文醫生昨日上午10時前後,在面子書以「顯揚與他的可笑行為」為題發文。兩人貼文內容幾乎一致。
兩名部長在貼文說,李顯揚聲稱自己付賠償費「為儘量滿足我父親(李光耀)對其住宅的遺願,並讓患病的瑋玲繼續住在歐思禮路38號」,這種說法是非常不尋常的。
尚穆根和維文強調,李顯揚清楚了解誹謗案與李光耀無關,也與李光耀故居無關。
兩人澄清說,兩人從未說過要針對歐思禮路38號,執行兩人的判決。
兩人表示說,根據公開訊息,李顯揚在新加坡擁有至少另一個資產,卻故意不提,這個資產的價值足以償還他的債務。如果他不按判決付款,這個資產可能被依法處置。
「他明知自己對父親的行為受到了法院的嚴厲批評,卻聲稱自己試圖尊重李光耀的遺願,這也實在荒謬。」
李顯揚周日(9月29日)在面子書貼文表示,已就誹謗兩名部長一事,賠償尚穆根和維文共61萬9335新元5角3分。
新加坡高庭今年5月判李顯揚對尚穆根和維文惡意誹謗,並諭令他對兩名部長各賠20萬新元,總賠償額40萬新元,外加訟費等。

李顯揚。 (檔案照)
李顯揚是在2023年7月23日,於面子書公開發表貼文,不實指控尚穆根與維文要求新加坡土地管理局給他們特別待遇,在裝修萊道路黑白洋房時,不必尋求批准就違法砍伐樹木,也不必支付裝修費。
同年7月27日,尚穆根和維文分別在面子書以「李顯揚的誹謗性言論」為題發貼文,要求李顯揚就誹謗言論道歉、撤回指責,以及支付賠償金,並指把賠償金全額捐給慈善機構。
李顯揚兩天後回應,指尚穆根和維文誤解了他的話。
尚穆根和維文隨後在同年8月入稟新加坡高等法院,起訴李顯揚誹謗。
尚穆根和維文在貼文重申,去年在回應李顯揚提出要他們在英國或國際獨立法庭打這場官司時,他和維文已經表示李顯揚的誹謗言論在新加坡發表,主要對像是新加坡人,內容也涉及新加坡,但對方沒有回應。
當時,尚穆根和維文也呼籲李顯揚在公開審訊中盤問他們,並接受盤問,但案件開庭時李顯揚沒有出現。
尚穆根和維文在貼文透露,李顯揚及林學芬現已潛逃出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