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扮李小龍在街上耍雙節棍被拍放上網,警方突擊搜出武器,中國武術教練來新表演變吃牢飯。
《新明日報》報導,中國籍被告李宏偉(59歲,譯音)面對兩項牴觸槍枝、爆炸物和武器管制法令和一項持有攻擊性武器的控狀。他承認其中一項罪行,被判坐牢六個月又兩周,以及罰款2000元。
根據案情,被告在案發時是一名舞台經理。他稱自己在中國是一名武術教練。

網上流傳的視頻顯示,被告李宏偉站在兩個路樁上,像是扎馬步,同時擺動作耍雙節棍。 (取自網絡)
2025年9月8日,社媒帳號sgfollowsall在Instagram上載了一段視頻,拍到被告站在兩個路樁上耍雙節棍。警方因此巡邏尋找被告。
10月12日,警方在芽籠18巷找到被告,隨後從被告身上搜出雙節棍、五刃苦無(five-spearhead kunai)和指節套。
根據當時在網上流傳的視頻,被告穿著一套黃色的運動服和長褲,還背著黑色的背包。
他站在兩個路樁上,像是扎馬步,同時擺動作耍雙節棍,還時不時換左右手持雙節棍。
視頻中,還可聽見有人在一旁說「哇,新加坡李小龍」,周圍則傳出笑聲,視頻結束時還有人拍掌喝彩。
被告在庭上透露,他並不熟悉新加坡的法律,被警方搜出的物品都是用來表演和教武術的。
根據槍枝、爆炸物和武器管制法令,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三年監禁和罰款最多4萬元;牴觸刑事法典第453(1)(a)節條文,則可被判最長兩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控方指出,在槍枝、爆炸物和武器管制法令下,雙節棍被列為武器,被告當時並未持有許可證,也沒有被豁免持有雙節棍的許可證。
控方也說,雖然被告持有雙節棍和犯罪活動沒有關聯,僅用於自己訓練,未造成實際傷害或引發恐懼,但是被告還有兩項被納入考量的罪行,包括未經授權持有指節套和非法持有苦無。苦無是一種用作攻擊時可能造成死亡的武器。
控方要求法官判處被告六個月又兩周的監禁,以及罰款3000元至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