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圖:iStock)
一名69歲的男子因強姦未成年的繼孫女,並多次性侵她,被法庭判處坐牢20年。
被告前天(3日)對一項強姦未成年人以及一項性侵未成年人的控狀認罪,其餘12項控狀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受害者的親生父親自2010年起就坐牢,受害者從未見過母親,一出生就同奶奶同住。
被告在2008年同受害者的奶奶結婚,並搬入她們的單位。2016到2017年間,被告至少九次性侵當時只有九歲、十歲的受害者。
2019年12月,被告同妻子離婚並搬離單位。直到2020年7月,受害者因為自虐,被轉介到學校輔導員,才揭發被告的惡行。
臨床心理學家指出,受害也因為這些經歷而出現創傷和抑鬱症狀,甚至有自殺的念頭。
被告求情時則說,他在馬來西亞有家庭有女兒,希望能同家人終老。
不過,法官下判時說,被告和受害者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因為被告同受害者的奶奶結婚,也算是家人,應該照顧受害者,而不是對她下手。
法官也說,被告可能會在監獄中去世,這是他的罪行所導致的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