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管公共服務的教育部長陳振聲在國會答覆議員詢問。(圖:CNA)
主管公共服務的教育部長陳振聲說,不認為《刑事法典》第165節條文會阻止優秀人才加入法定機構擔任主席和董事。
相反地,如果政府沒有確保政府廉潔的制度,將難以吸引私人領域的人才。
陳振聲在國會答覆議員詢問時說,如果法定機構的董事會成員行事專業和正直,就無所畏懼。
部長也說,第165節條文是我國打擊政府部門腐敗行為的立法槓桿之一,只適用於公務員,一般包括受僱於公共服務部門的公職人員以及代表政府執行公務的個人。
他指出,政府期望公務員維持高標準的行為,那些代表政府履行職務、但不直接受僱於政府的個人也應堅持同等標準。這對於保持公務員團隊的廉正,以維護公眾的信心和信任非常重要。
針對工人黨議員林瑞蓮詢問,最近發生的事件對公眾信任的影響,以及我國反貪污法律是否需要審查,陳振聲說,無論政府如何嚴厲打擊腐敗行為,還是會有人犯錯。當這種情況發生時,我們不應該立即收緊或增加更多規則,而是要捫心自問,這究竟是個人問題還是制度問題。
前交通部長易華仁因為收受貴重物品和妨礙司法公正,被判坐牢12個月。他是在第165條文下首個被治罪的前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