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涉嫌充當錢騾而被逮捕的其中兩人。(圖;新加坡警察部隊)
24名年齡介於16到51歲之間的嫌犯,因涉嫌在各類詐騙案中充當錢騾,而被警方逮捕。涉案金額逾310萬元。他們將從今天(2日)起被起訴。
新加坡警察部隊昨早(1日)發文告表示,這16名男性和8名女性,涉嫌參與的詐騙案類型廣泛,包括假冒政府人員詐騙、招聘詐騙、電商詐騙、投資詐騙、網絡愛情詐騙以及性服務詐騙等等。
調查顯示,這24名嫌犯涉嫌通過出售或交出個人銀行帳戶、協助接收或轉移詐騙款項,或是向受害者收取現金,從而協助犯罪集團進行洗錢活動。當中有人涉嫌欺騙銀行以開設帳戶,並將網上銀行登入資料交給不明人士。有一人涉嫌非法泄露自己的Singpass帳戶資料,讓犯罪集團得以冒用其身份開設銀行帳戶。另一人則涉嫌協助犯罪集團註冊手機SIM卡,以換取金錢報酬。
這些嫌犯將從今天起到星期五(6日)面控,罪名包括教唆他人詐騙、獲取或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教唆他人非法進入電腦系統、非法泄露密碼或訪問碼,以及為獲取金錢利益明知故犯為詐騙集團申請後付費SIM卡。
警方強調,將嚴厲打擊涉嫌參與詐騙的人士,必要時將依法處理。自去年12月30日起,詐騙犯以及詐騙集團成員或招募者,一旦罪成可面對至少六下、最高24下的強制鞭刑。協助詐騙犯洗錢、提供SIM卡或提供SingPass身份認證資料的錢騾將面對最多12下的選擇性鞭刑。
在設施限制框架下,任何涉及錢騾相關罪行的人,無論是在接受調查並被評估為存在風險者,或已被警告、處以罰款、被提控或定罪的人,都可能被限制使用銀行服務和簽訂手機服務,以免他們繼續協助詐騙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