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新加坡網紅涉嫌在擁有3000多名追隨者的Telegram頻道里,接收電子煙訂單,結果被控上法庭。
被告黃尤尼斯(26歲,Eunice Joy Ng)是一名網紅,在Instagram以及TikTok等社交媒體平台以「美人魚女孩」(Mermaid Girl)自居,早前被控一項牴觸煙草(廣告與銷售管制)法令的控狀。
控狀顯示,被告涉嫌在2025年12月,通過自己的Telegram頻道發布一個限時動態,表示若有追隨者想購買電子煙,可以向她預訂。
被告也指出,如果需求量大的話,她或會開谷歌表單(Google Form)接收訂單。
記者查詢,被告的Telegram頻道截至昨天早上,共有3082名追隨者。
根據國家法院刑事案件入稟與管理系統,被告上個月表示有意認罪,案展至今天下午進行審前會議。

被告黃尤尼斯涉嫌推銷售賣電子煙。(取自Telegram)
新口坡法律規定,推銷售賣電子煙者,可被判坐牢最長6個月,或罰款最高1萬元,或兩者兼施。
根據新的煙草與電子煙控制法令,從5月1日起,電子煙使用者可被處以最高1萬元的罰款;而銷售者則可被判最高20萬元的罰款及6年監禁。(人名譯音)
據媒體報道,被告也涉嫌在本身的社交媒體帳號上載有人辱罵和打犬只的視頻。
視頻中狗主沒有上鏡,畫面則看到一隻小狗畏縮在桌角,然後狗主在鏡頭外罵狗兒說:「你是狗還是人?誰說你(小狗)可以喝蜜桃茶?甜的就不代表說你可以喝,知道嗎?你不過是一隻老鼠而已,OK?」
該視頻在去年12月也被轉發到TikTok以及Reddit等平台上。
後來有網民在影片留言,上載一張被告握著視頻里小狗的照片,引發被告虐狗的指控。
國家公園局早前在受詢時確認當局在調查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