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凱發集團創辦人林愛蓮9月21日出席國家法院的聆訊。 (Photo: CNA/Ili Mansor)
因牴觸《證券與期貨法》而被控的凱發集團創辦人林愛蓮及另外五名前高層決定不出庭作證,而是共同傳召一名專家證人出庭作證。
案件去年8月開審,控方目前已完成舉證。六名被告的代表律師表示,不會就控方表面證據不足、被告無須答辯提出申請。
法官裁定,六名被告必須針對控狀進行答辯,法庭將在下個月23日召開審前會議,安排接下來的審訊日期。
凱發集團(Hyflux)涉嫌隱瞞大泉水電廠關鍵信息的案件有最新進展。因牴觸《證券與期貨法》而被控的集團創辦人林愛蓮(Olivia Lum Ooi Lin)及另外五名前高層決定不出庭作證,而是共同傳召一名專家證人供證。
亞洲新聞台CNA報道,這起案件去年8月開審,控方目前已完成舉證。
六名被告的代表律師今天(21日)在庭上表示,不會就控方表面證據不足、被告無須答辯提出申請。
所謂「無須答辯」,是指控方完成舉證後,被告主張控方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要求他們答辯,因此請求法官在辯方無須舉證的情況下,撤銷案件。
首席地方法官Toh Han Li隨後裁定,六名被告必須針對控狀進行答辯。
法庭將在下個月23日召開審前會議,安排接下來的審訊日期。辯方之後將開始陳述案情。
涉嫌隱瞞發電業務重要信息
65歲的林愛蓮面對兩項《證券與期貨法令》(Securities and Futures Act)下的控狀,涉及凱發集團在2011年為大泉海水淡化廠(Tuaspring water desalination)項目向公眾發行總值2億元的證券時,涉嫌隱瞞電力銷售業務的重要信息,以及未向證券交易所披露相關資料。
另外五名被告包括凱發集團前財務長及四名前獨立董事,他們也因涉嫌未披露相關信息而面對控狀。
根據控方的說法,凱發集團當年向市場推介位於大士的第二座、也是集團規模最大的海水淡化廠項目時,涉嫌沒有向投資者披露一項重要信息,也就是凱發計劃以新建發電廠的售電收入,補貼以低價向公用事業局(PUB)供應淡化水的業務。
換句話說,海水淡化廠的商業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依賴發電業務的收入來維持。
凱發集團後來進軍本地電力市場失利,是導致公司倒閉的因素之一。
控方指出,約3萬4000名持有凱發永久證券和優先股(perpetual securities and preference shares)的投資者受到影響,集團拖欠他們的款項總額達9億元。
凱發集團在2021年被高庭下令清盤。
《8視界新聞網》早前報道,凱發集團七名公司高層被控,其中涉案六人包括林愛蓮在內,否認有罪。
另一名涉案的前獨立董事Rajsekar Kuppuswami Mitta,則已在去年8月認罪,被判罰款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