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是54歲的新加坡男子,他面對九項包括性侵、非禮、侮辱女性尊嚴等的控狀。(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男子代班當校車跟車員,竟對一名2歲女童起色心,趁沒人注意時指侵女童,即便女童疼痛要求他住手,他仍執意繼續惡行。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54歲的新加坡男子,他面對九項包括性侵、非禮、侮辱女性尊嚴等的控狀。他承認其中三項,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判處他坐牢九年八個月。
為保護受害者,法官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其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顯示,2022年3月1日,一名校車司機發現原定的女跟車員因腹瀉身體不適。根據規定,校車必須配備跟車員,司機便找來其多年好友(即被告)代班,並承諾支付5元酬勞。被告此前曾有數次代班經驗,遂答應幫忙。
校車司機當天下午2時55分開校車到被告住家接他,再前往幼兒園接學生下課。受害的2歲女童上車後,坐在第二排靠左的座位。當時坐在對面的被告竟起色心,趁四周無人察覺,將手指伸進女童內褲指侵她。
女童當時覺得疼痛,要求被告住手,並嘗試將被告的手推開,不過被告力氣大,繼續性侵女童。
女童到家後,將遭遇告知女傭,並示範被告如何性侵她。女傭隨即通知女僱主,僱主之後報警,也撥電給幼兒園校長。
校車司機在接到校長電話後,質問被告是否有對女童下手,被告聽後當場暈倒。
智商偏低求輕判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指被告智商偏低,希望法官輕判。
心理衛生學院的報告顯示,被告智商處於邊緣水平(Borderline Intellectual Functioning),也患酒精使用障礙,但醫生認為其病情與罪行無關聯。被告在干案時清楚意識到其行為違法,且評估結果顯示,被告未來有重犯的風險。
控方在陳詞時也說,被告是名性犯罪慣犯,在10至12年間干下7項性相關的罪行,必須對其處以具有阻嚇作用的嚴厲刑罰。
考慮到被告已年過50歲無法接受鞭刑,控方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9年8個月至10年10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