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實你知道,這五國國籍的購房客可以避開新加坡剛推出的60%印花稅嗎?
美國、瑞士、挪威、列支敦斯登和冰島的投資者在新加坡購買住宅物業時,享有與新加坡公民相似的待遇。
簡單來說:就是冰島、挪威、瑞士、列支敦斯登這4個國家的公民或永久居民,或者是美國公民,如果以個人名義買新加坡房產,那就可以享受跟新加坡人一樣的待遇,在購買房產時只需要給印花稅即可。
但是,這些國家的投資者不允許購買新加坡的組屋(HDB)公寓和執行公寓。
同時,非新加坡公民也受限於購買私人有地住宅物業。
為什麼?
這是根據新加坡與美國和歐洲自由貿易協會(EFTA)簽訂的兩個自由貿易協定中的「國民待遇」義務。
歐洲自由貿易協會是由瑞士、冰島、列支敦斯登和挪威組成的自由貿易區。
相反的,新加坡投資者在東道國也享有與這些國家相同的權利和優惠。
所以!這些有錢的外國人如何避開60%印花稅?總是有辦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