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訊)阿叔申訴,二手摩哆店家稱5年內報銷「舊摩哆」可獲3500元(1萬700令吉)獎勵,結果摩哆卻「不夠舊」,氣到報警。
65歲司機陳文連向媒體申訴,他上個月在裕廊東一帶的摩哆店,以6000元(1萬8300萬令吉)買了一輛二手摩哆,他稱店家當時不斷向他保證,只要5年內報銷,就可獲得3500元現金獎勵,兩名店員也幫腔說很划算。

陳文連不滿買到的二手摩哆「不夠舊」,不符合報銷後可獲3500元獎勵的資格。
國家環境局之前宣布,為了進一步提升本地空氣品質,擁有2003年7月1日前註冊、排放污染較高的摩哆車主只要在接下來5年內報銷摩哆,就有獎勵。
事隔幾日,陳文連想要再確認,因此便撥電向陸交局查詢,不料卻被告知,他買的摩哆是在2003年8月23日註冊,並不符合獲得獎勵的資格。
「我當下腦袋一片空白,便到警局報警,指店家誤導我買下那輛摩哆,但警方勸我找對方私下和解。」
但他稱,他找上門時,對方反而不滿他要報警,險些打起來,最終仍交由警方處理。
摩哆店負責人李女士(50歲)受詢時說,阿叔算是老顧客,他們當時只是告訴他,摩哆日後「可能」可以獲得現金獎勵,卻不曾擔保他一定拿得到。
她強調,店員寫單據時都非常仔細,若是確定對方能夠獲得獎勵,必定會寫在單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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