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林興志。(圖取自《海峽時報》)
(新加坡訊)因姐姐拒借20新元而吵架,補習老師氣得連踢走廊上鄰居的兩個焚燒桶,甚至還把其中一個焚燒桶丟下樓,菸灰灑在一輛轎車上,被判坐牢6周。
被告林興志(36歲,音譯)周二承認一項魯莽行事的控狀,另一項惡作劇的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根據案情,事件發生在今年1月3日,下午2時45分,地點是在新加坡烏美1道第314座組屋。
被告當時是一名補習老師,他在當天因姐姐拒絕借給他20新元,和姐姐起爭執。
他過後離開單位時,還在為兩人吵架的事情生氣。在氣頭上的他,連踢了鄰居的兩個焚燒桶,隨後還拿起其中一個焚燒桶直接從7樓丟下樓。焚燒桶落在草地上和靠近停車場的走道,焚燒桶因撞擊凹陷,裡面的菸灰也灑在附近一輛轎車上,所幸沒人被焚燒桶擊中受傷。
鄰居的一個焚燒桶價值30新元。
姐姐目睹被告的行為後報警。警方接獲通報抵達時,被告已離職。
被告求情時說,事後已經向鄰居和車主道歉,並稱當時因新生寶寶開銷大,壓力也大。
被告求情時透露,他事後已經向鄰居和車主道歉,也問車主能否讓他去洗車子。此外,他也多次嘗試賠償鄰居,買了食物和糕點等給鄰居,以修復關係。
他稱,當時因為寶寶剛出生,家裡開銷很大,造成壓力很大,他現在每個月還有一萬新元的債務要承擔,對自己所為已經很後悔,希望法官能從寬量刑。
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的行為或對他人造成生命危險,所幸沒人在事件中受傷,判被告入獄6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