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多年來的教育並未顯著提升公眾在外用餐後、歸還碗碟和托盤的意識,新加坡國家環境局和食品局將從6月1日起加強執法。新加坡公眾在小販中心用餐後,必須清理用過的餐具和歸還托盤,桌面上也不能留下紙巾和菜渣骨頭等垃圾。
此舉是為了確保絕大部分食客歸還托盤餐具的行為,不會因少數沒有公德心的食客而受影響。

圖為歸還碗碟處
屆時,執法人員將記下不歸還托盤餐具的食客的個人資料。初犯者將不再只是接到勸告信,而是會接到書面警告;重犯者將接到300新元的罰單或被控上法庭,一旦上庭,刑罰與亂丟垃圾相同,根據環境公共衛生法令,最高罰款金額可達2000新元。
不過,新加坡當局也會以務實的方式執法,不會對無法清理桌面的老弱年長人士、兒童和行動不便的食客採取執法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