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商業事務局聯合七個陸路警區,於2025年1月24日至2月6日展開為期兩周的打擊詐騙行動。期間共傳喚156名男性及84名女性協助調查,年齡介於16至75歲,涉嫌擔任詐騙集團成員或「錢騾」。初步調查顯示,這批嫌犯可能牽涉超過900宗詐騙案件,主要類型包括求職詐騙、電商詐騙、投資詐騙、假冒政府官員及假冒親友等,受害民眾累計損失逾1,130萬新元。
涉案人員正被調查是否觸犯《刑法典》第420條文(欺詐)、《防止賄賂法令》及《2019年支付服務法令》第5條,涉嫌罪名包括欺詐、洗黑錢或無牌提供支付服務。根據現行法律,欺詐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並處罰款;洗黑錢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或最高50萬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在新加坡無牌經營任何支付服務業務,最高可處罰款12萬5,000新元,或最高3年監禁,或兩者並罰。
警方強調,對任何涉嫌參與詐騙活動的人員均採取嚴厲執法態度,一經定罪將依法嚴懲。公眾切勿因一時貪念或礙於人情,將個人銀行帳戶或手機線路借予他人使用,以免淪為犯罪幫凶,承擔法律責任。
欲了解更多防詐資訊,公眾可瀏覽www.scamshield.gov.sg,或致電防詐熱線1799。若掌握相關詐騙線索,可隨時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線報案,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2月7日 下午12時5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