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已逮捕一名35歲的馬來西亞男子,涉嫌參與兩起冒充政府官員的詐騙案(簡稱「GOIS」)。
警方分別於2025年11月11日和12日接到兩起報案,均涉及冒充所謂「律政部」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政府官員進行詐騙。
在第一起案件中,受害者接到一名自稱來自「銀聯」的陌生來電,聲稱她此前購買的一份保險即將到期,需支付續保費用。受害者否認曾購買任何保險,對方隨即稱她的身份可能遭人盜用,並表示會代她向警方報案。不久後,受害者又接到另一通電話,對方自稱是來自「律政部與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政府官員,稱需獲取她的財務信息以開展調查,並指示她從銀行提取9,000新元現金,交予其代表。隨後,對方進一步要求她購買價值超過17萬新元的黃金,用於所謂的洗錢案調查。當受害者前往UOB銀行分行嘗試購買黃金時,警覺的銀行職員及時介入,提醒她可能正遭遇詐騙。
在第二起案件中,另一名受害者接到自稱來自「律政部」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陌生來電,稱其銀行帳戶遭人濫用,將有調查員與他聯繫。不久後,另一名來電者稱他正被調查,要求他提供銀行帳戶信息。隨後,第三名來電者要求他準備現金,交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用於調查和保管,並警告若不配合將被逮捕。出於恐懼,受害者於次日準備了15,000新元現金,交予一名陌生人。
經深入實地調查與跟進,商業事務局反詐騙指揮組成功鎖定該名可疑男子身份。該名35歲男子涉嫌從兩名受害者處收取現金,並於2025年11月12日試圖離境時被警方逮捕。
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子涉嫌受僱於不明人士,相信這些幕後人員屬於一個跨國詐騙集團,負責從其他詐騙受害者處收取現金,再轉交予幕後同夥。
該男子將於2025年11月14日被控上法庭,罪名是涉嫌觸犯《1992年防止賄賂、毒品販運及其他嚴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第51條文,即「共謀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一旦罪名成立,可判處最高十年監禁,或處以不超過50萬新元的罰款,或兩者兼施。
警方指出,近期發現越來越多馬來西亞籍人士前往新加坡,協助詐騙集團從受害者手中收取現金、黃金及其他貴重物品。警方對此類行為持嚴肅立場,任何涉案人員都將依法嚴懲。
警方提醒公眾:切勿向身份未核實的陌生人轉帳或交付現金及貴重物品;切勿將錢款或貴重物品放置於任何實體地點供人取走;切勿與陌生人共享電子設備的螢幕。 新加坡政府官員,包括來自律政部和金融管理局的人員,絕不會通過電話要求公眾進行以下行為:
要求您轉帳;
要求您透露銀行登錄信息;
要求您從非官方應用商店下載手機應用程式;
將您的電話轉接至警方。
若您掌握相關犯罪線索或存有疑慮,請立即致電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網站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線舉報,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如需緊急協助,請立即撥打『999』。欲了解更多防騙資訊,公眾可訪問www.scamshield.gov.sg,或致電24小時防騙熱線1799。
警方已於2025年11月12日將該男子逮捕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11月13日 晚上10時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