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被拖欠2萬餘元,大耳窿帶刀上門找27歲欠債人,砍傷對方對方大腿,導致對方最後丟命。大耳窿事後潛逃,33年後才落網被控謀殺,如今80歲的他改控蓄意重傷罪名。
被告是80歲的黃光健,他面對一項用利器蓄意重傷他人的控狀,他隨後認罪,案下個月30日下判。
控狀指被告在1990年11月6日傍晚5時至5時10分間,於達曼河水第14座組屋一樓和二樓間,用刀子捅一名27歲男子林金龍的大腿,導致後者傷重身亡。
《新明日報》報導,案情顯示,被告是名大耳窿,因死者欠下約2萬2000元債務,被告於是帶了一把刀,開著車子載兩名幫手到死者住家找他。
死者在下午4時45分接到電話後,便從住家搭電梯到組屋底層與被告見面。
被告在追債過程中與死者大吵一架,還起肢體衝突。被告在拳打死者後,被死者追到一樓和二樓的樓梯間。被告當時右手握著刀子,他見死者爬上樓梯時,將刀子捅入死者大腿上。
死者試圖搶走刀子,被告在與死者掙扎後,拿著刀子與助手開車離去。
死者血流不止,他在救護車趕到前已失去意識。死者被送往亞歷山大醫院急救,不過他因大腿的脛前動脈被割,之後又出現腎功能衰竭,被轉入中央醫院治療,最後於1990年12月8日過世。
據死者醫藥報告顯示,他因右腳中刀,導致腎功能衰竭以及敗血症等併發症,最後致命。
被告在傷人後打電話給兒子,指示後者幫忙打包衣服,交給他的朋友。
案發當晚逃至新山
被告案發當晚11時,逃到柔佛新山與朋友會合。
被告畏罪潛逃多年,之後因牴觸大馬移民法令,在新山被捕和提控。
大馬當局在被告坦承是新加坡人後,在2022年4月21日向新加坡領事館提出將被告遣送回國的要求。
被告在身份被確認後,於2023年12月21日被遣送回國,隔天被控上法庭。
他原本被控謀殺罪,但控狀之後被修改為用利器蓄意重傷他人的罪狀。(人名譯音)

死者林金龍事發約1個月後傷重不治。(檔案照)

1990年11月7日媒體曾報道這起駭人血案。(檔案照)


年事過高取消鞭刑
控方陳詞時說,被告帶刀子找死者,重傷對方,顯示他預謀幹案,加上被告潛逃時間長,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6年半至8年。
控方也要求法官,鞭打被告12下,但由於被告年過50歲,控方要求法官判被告多坐牢半年代替鞭刑。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則說,被告年紀已大,健康狀況不佳,在還押期間幾次在監獄裡暈倒,想必日後情況會更加嚴重。
律師說,被告在等待遣送回國期間也被還押,希望被告這段被還押的時間能被考慮在刑罰內,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不超過5年。
法官將案件展至12月下判,並令控辯雙方準備報告確認被告病情。
死者接神秘電話出門
根據當年報道,死者當時接了一通神秘電話出門,結果被發現浴血倒在電梯口。
據1990年11月7日的報道,案發前死者曾接到一通神秘電話,匆匆乘電梯下樓。隨後,死者的弟弟接獲通知趕到現場時,發現他渾身是血地倒在電梯前,行兇者已經逃之夭夭。
警方當時透露,死者的腹部與背部各中一刀,被送往亞歷山大醫院急救後留醫。
根據1990年12月10日的報道,死者因傷重不治身亡,警方隨後將案件列為謀殺案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