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關係惡劣,法官下令讓女方一人照顧寶寶。(示意圖)
作者 楊量而
天生就有腳部缺陷,男寶寶還未滿1歲,夫妻關係就惡劣至大打出手,夫掌摑妻、妻拳打夫,衝突最終升級為親家大混戰,岳母后來甚至被打至鼻子骨折。
根據判詞,這名男寶寶的父母自交往便不時發生肢體衝突。未料婚後女方懷孕,男方的暴力行為竟愈演愈烈。
寶寶在2025年8月出生,隨後發生的一系列家庭暴力事件,促使兒童保護服務處多次介入,將寶寶從這對夫妻家中帶走。
寶寶未滿1歲 天生腳有缺陷
判詞顯示,寶寶出生時左腳患有「馬蹄內翻足」。醫生指示他每天須佩戴腿部支架23小時,直至4歲,否則可能導致永久性畸形並需要接受矯正手術。
寶寶在同年9月4日安裝支架後,僅佩戴四天就被取下。複診前,他已約兩周未佩戴支架。複診時,醫生髮現寶寶病情復發,夫妻倆即互相指責對方。
同年9月18日,男方指責女方企圖與他人共謀帶走寶寶。當男方抱起寶寶時,女方憤而拳打肩膀並掌摑他。
9月23日,男方在廚房大聲播放音樂。帶有酒意的他企圖從岳母手中抱走寶寶遭拒,隨後竟叫來自己的父母助陣。男方的母親試圖從親家母懷中強行抱走寶寶,其父則出手抓親家母的臉,協助兒子搶人。女方在勸架過程中,臉部和手臂也受了傷。
11月22日,女方與母親返家時,男方試圖從嬰兒車中抱走寶寶,遭到岳母阻止。岳母拉扯男方頭髮,雙方再度爆發激烈肢體衝突。岳母指控男方用手肘攻擊她,並兩度揮拳痛擊她左眼上方,導致她眼瞼撕裂、鼻骨骨折;男方則辯稱動手是出於自衛。
事後,男方將自己和寶寶反鎖在屋內,女方則被迫在屋外過夜。男方反指女方一度切斷屋內水電供應約一個小時。
在爆發衝突的9月和10月期間,夫妻雙方已互相申請個人保護令。其間,兒童保護服務處曾突擊家訪,但男方極力反對要求他搬離住處的安全計劃,不僅多次強行返回家中,甚至破壞門鎖及切斷電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