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光耀去世了。對於他那眾說紛紜的「亞洲價值觀」,諾獎得主、劍橋大學三一學院院長阿馬蒂亞·森這樣說……
一、質疑李光耀命題:政治自由和公民權利阻礙經濟發展嗎?
阿馬蒂亞·森以「聚焦於人類自由的發展觀」來對待和引領他對發展中國家發展問題研究,也用來觀察和評介發展中國家的發展狀況(發展性質、發展類型和發展程度)。以此為準,他對與「亞洲價值觀」有關的李光耀命題及其推論和「亞洲價值」相對於「西方價值」的獨特性或「西方價值」相對於「亞洲價值」的獨特性,作了自由主義的審查和解構。以下從阿馬蒂亞·森質疑「李光耀命題」、顛覆「李光耀推論」和解構「亞洲價值觀」三個方面展開論述。
在世界上的不同國家裡,有許多人被系統地剝奪了政治自由和基本的公民權利,但卻不時可以聽到有人斷言:剝奪這些權利有助於經濟增長,而且對於快速經濟增長是「好」的,有些人甚至進而提倡那種更嚴厲的政治體制——否定基本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因為據說那樣能夠促進經濟發展。阿馬蒂亞·森認為這一命題與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有某些聯繫,李光耀簡潔地概括了這一觀點,因而常常被人稱為「李光耀命題」。對於「李光耀命題」,阿馬蒂亞·森的基本態度是:儘管這一命題「有時由某些非常粗糙的實證證據加以支持。事實上更全面的國際比較從來沒有證明這一命題,也幾乎找不到證據表明權威主義政治確實有利於經濟增長。實際上,大量的實證證據表明,經濟增長更多地與友善的經濟環境而不是嚴厲的政治體制相容。」
阿馬蒂亞·森從四個方面對「李光耀命題」提出了質疑和挑戰。
(一)「李光耀命題」的基礎實際上是特選的、有限的信息,而不是對可以獲得的廣泛的信息資料所作的全面統計檢查。「某些相對地更為權威主義的國家(例如韓國、李光耀自己的國家新加坡和改革前的中國等),與許多較少權威主義的國家(包括印度、哥斯大黎加和牙買加)相比,經濟增長速度更高,這確實是事實。」但是,「我們確實不能把亞洲的一些國家的高速經濟增長看作是權威主義能更好地促進經濟增長的確鑿證明,正如我們不能根據非洲增長最快的國家波札那(也是世界上增長最快的國家之一),一直是那個多災多難的大陸上的一片民主綠洲的事實而得出相反的結論。」阿馬蒂亞·森說,「事情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確切的具體境況」。
(二)對於政治自由和經濟成果之間存在廣泛衝突的論斷,系統的實證研究沒有提供任何真正的支持。「事實上,幾乎沒有什麼普遍性的證據表明權威主義政府以及對政治和公民權利的壓制確實有助於促進經濟發展。統計的結果遠為複雜。」但阿馬蒂亞·森也並不否認政治自由和經濟成果二者之間的方向性聯繫,只是認為,「二者之間的方向性聯繫看來取決於許多其他的情況,儘管某些統計結果發現二者之間有微弱的負相關,另外的研究則發現有很強的正相關。總的來說,二者之間不存在任何正的或負的關係的假說,是很難被推翻的。」即使二者之間存在任何正的或負的關係,而不僅僅是方向性的關聯,但「既然政治自由具有其本身的重要性(政治自由具有『建構性』功能——自由是發展的首要目的),其地位(完全)不受上述統計結果的影響。」
(三)導致東亞經濟體經濟成功的經濟政策和境況,在今天已有相當好的理解。阿馬蒂亞·森認為對東亞經濟增長奇蹟的理解,經濟學家已經達成了基本的共識。「儘管不同的實證研究所強調的重點有所不同,但現在對於『起促進作用的政策』的一個清單已經有了充分的共識,其中包括:(1)開放競爭;(2)運用國際市場;(3)高識字率和高就學率;(4)成功的土地改革;(5)以及對投資、出口和工業化積極性的公共支持。」阿馬蒂亞·森說,「沒有任何證據表明,上述任何政策與更多的民主不相容,或者這些政策實際上必須要靠正好出現在亞洲一些國家的權威主義因素來維持。」阿馬蒂亞·森強調他這是從研究方法論這個更基本的問題視角,即經濟增長和發展所涉及的因果性過程,來立論的。
(四)在判斷經濟發展時,僅僅看到國民生產總值或者某些其他反映總體經濟擴展的指標的增長是不恰當的。我們還必須看到民主和政治自由對公民的生活及其可行能力的影響,即民主和政治自由能夠全面提升公民的生活及其可行能力,而且對政府產生一種強烈的約束和激勵的機制。「在這個意義上,特別重要的是考察以政治權利和公民權利為一方,以防止重大災難(例如饑荒)為另一方,二者之間的聯繫。」阿馬蒂亞·森強調,「政治和公民權利能夠有力地喚起人們對普遍性需要的關注,並要求恰當的公共行動。對於人們的深切痛苦,政府的反映通常取決於對政府的壓力,這正是行使政治權利(投票、批評、抗議等等)可以造成重大區別的地方。這是民主和政治自由的『工具性作用』的一部分。」雖然阿馬蒂亞·森更強調自由的「建構性」作用,但他對於自由的「工具性」作用,也給予了充分的重視,對五大「工具性自由」不遺餘力地強調和肯定。
二、顛覆「李光耀推論」:窮人不關心民主和政治權利嗎?
「李光耀推論」,概括而言,就是「如果讓窮人在政治自由和滿足基本經濟需要之間做出選擇,他們總會選擇後者。」其隱含的邏輯是「民主的實踐與民主的正當性之間存在矛盾,即多數人的觀點會趨於否定民主——給定這種選擇機會。」或者說,「既然人們有理由要求首先消除經濟剝奪和痛苦,他們就有足夠理由選擇不堅持政治自由,因為那會妨礙他們實現真正的第一位的需要。」阿馬蒂亞·森認為,「預先假定在政治自由和滿足基本經濟需要之間存在深刻的對立,是這一推論的重要前提。」在這個意義上,該推論的成立,「依賴於李光耀命題的成立」,故可稱之為「李光耀命題」的「推論」或「李光耀推論」。由於「李光耀推論」的成立,有賴於「李光耀命題」的成立,故阿馬蒂亞·森對於顛覆「李光耀推論」顯得輕鬆自如。
不過,他還是從四個方面予以說明。
(一)「李光耀推論」就像「李光耀命題」一樣,簡直就沒有實證證據。阿馬蒂亞·森認為:「驗證這個斷言的惟一辦法是,在有反對黨和言論自由的自由選舉中對它進行民主的檢驗——而這恰恰是權威主義的支持者所不允許發生的。在普通民眾幾乎沒有政治機會來表達看法、更無法與掌權的當局爭論的情況下,完全不清楚如何能檢驗這個命題。」
(二)輕視政治自由和民主權利,可能並不代表人民的心愿和看法。阿馬蒂亞·森分析:「對這些權利和自由的輕視,當然是許多第三世界國家政府領袖的價值標準系統的一部分,但是把它當作是人民的觀點確是大成問題的。」
(三)就曾經有過的各種檢驗而言,對於窮人一般不關心公民和政治權利這一命題,證據從來都是完全否定的。阿馬蒂亞·森舉英迪拉·甘地時期的印度為例,「當英迪拉·甘地領導下的印度政府試圖利用類似的理由來為她在20世紀70年代中期錯誤宣布的『緊急狀態』辯護時,舉行了一場大選,選民們以此劃線分成兩派。在那場重要的選舉中,辯論的中心問題在於『緊急狀態』的可接受性。壓制基本政治和公民權利的做法被堅決地否定了,而且印度的選民——世界上最窮的選民之一——表明他們對否定基本自由和權利做法的抗議,絕不弱於對經濟貧困的不滿。」不僅印度如此,「觀察一下韓國、泰國、孟加拉國、巴基斯坦、緬甸以及其它亞洲國家中爭取民主自由的鬥爭,可以得出同樣的結論。類似地,在非洲,雖然政治自由受到廣泛壓制,只要條件允許,就一直有著反對這種情況的運動和抗議,儘管軍事獨裁者們幾乎不讓人們有這樣的機會。」
(四)窮人有理由放棄政治和民主權利,以換取經濟利益嗎?阿馬蒂亞·森認為:「這種論證依賴於李光耀命題。既然李光耀命題缺乏經驗支持,這個立論就不能成立。」
三、解構亞洲價值觀:「亞洲價值觀」與「西方價值觀」是內在對立的嗎?
「亞洲價值觀」(Asian Values)是一個含義複雜、包容宏大、羼雜著傳統與現代、東方與西方、人性與文明諸要素的極不容易把握的概念。「亞洲價值觀」究竟意味著什麼?它的內涵和外延到底有多寬泛?它的政治意義和文化意義是否可以分離?它是一個有生命力的學術或文化概念,還是僅僅是一種意識形態爭論的產物?它與儒家資本主義和亞洲威權主義是什麼關係?「亞洲價值觀」與「西方價值觀」都是獨特而非共通的嗎?是「聾子的對話」而不能理解和溝通的,還是人性的一般體現而能得以共享的呢?「亞洲價值觀」與「西方價值觀」是歷史經驗的規範性概念,還是出於抗衡西方「話語霸權」和「文化帝國主義」的現實需要呢?是可以化約的抽象或一般概念,還是需要具體的歷史分析和同情理解?是大而無當的文字遊戲,還是內涵深刻的學術思想?是不可變動的歷史殭屍,還是充滿活力的生存智慧?「亞洲價值觀」這個概念我們還可不可用?如果可用,在多大的範圍、程度或層次上可用?「亞洲價值觀」的性質該如何界定?這些問題都是研究「亞洲價值觀」與「西方價值觀」的學者必然遭遇的且有必要詳加審查的。
出於「以自由看待發展的發展觀」的理論建構和實證支持的需要,阿馬蒂亞·森對亞洲價值觀進行了系統的學術清理,也作出了較為徹底的自由主義解構。當然,他在多大程度上解構了「亞洲價值觀」,是否真正地解構了「亞洲價值觀」?又或者說,他是否不自覺地抑或自覺地建構了一種融合「西方價值觀」的「新亞洲價值觀」或「以全球普識價值為基礎的亞洲價值觀」?這正是以下著重要觀察和討論的問題。
對「亞洲價值觀」的話語論說,常常帶有與「西方價值觀」相頡頏的火藥味(即具有論爭的性質)。阿馬蒂亞·森說:「常常有人聲稱,強調政治自由、自由權和民主是一種特定的『西方的』優選選擇,特別是它與『亞洲價值觀』衝突,後者更傾向於秩序和紀律而不是自由權和其他自由。」又或者說,有人質疑:「人權思想真的具有如此的普識性嗎?難道不存在其他一些倫理,例如在儒家文化世界中的倫理,它們通常更加注重的是服從而不是自由,是忠誠而不是權益嗎?」
阿馬蒂亞·森舉兩個實例為證,以說明「亞洲價值觀」論者是如何言說「亞洲價值觀」的:
(1)「他們爭辯說,對傳播媒體的審查制度,在一個亞洲社會比在西方社會更能被人接受(因為亞洲價值觀強調紀律和秩序)。」
(2)「在1993年維也納會議上,新加坡外交部長警告說:『對人權理想的普遍承認可能是有害的,如果普遍性被用來否定並掩蓋多樣化的現實。』中國外交部的發言人甚至公開提出,『個人必須把國家權利置於自身利益之上』,似乎這適用於中國和亞洲的其它地區。」總括而言,阿馬蒂亞·森認為「亞洲價值觀」論者強調亞洲倫理中的紀律與秩序、忠誠與服從、國家與集體權利,忽視了所謂「西方價值觀」中的政治自由、民主、公民的個人權利和其他自由等,並且認為無論是「亞洲價值觀」論者,還是「西方價值觀」論者都在故意強化這種溝壑或肆意曲解這種分歧。有意或無意地把自己打扮成內涵「文明(或文化)衝突論」的狹隘的民族主義者。
阿馬蒂亞·森以「聚焦於人類自由的發展觀」從以下10個方面對「亞洲價值觀」進行了審查和重新認識。
(一)從亞洲價值觀提出的背景來看,它的性質近年來經常被提出來,阿馬蒂亞·森認為,這是「為亞洲的一些權威主義政治安排提供正當性根據」。森還進一步認為「對權威主義的這種正當性論述,一般並非來自獨立的歷史學家,而是來自這些政權自身(例如政府官員或者其發言人),或者那些接近權勢人物的人。」
(二)從亞洲價值觀的基本內涵來看,常常有人做出這樣的概括:亞洲價值觀反對——或者漠視——基本的政治權利。「但這種概括真的站得住腳嗎?」阿馬蒂亞·森質疑道,「事實是,對亞洲做概括是不容易的,因為它太大了。亞洲是世界上60%左右的人口居住的地方。我們怎麼才能確定如此廣大而多樣化的地區的價值觀?適宜於這個巨大而異質的人群的某種純粹價值觀並不存在,更不存在把他們作為一個類別而與世界上其他地區的人們分割開來的價值觀。」
阿馬蒂亞·森進一步從自由主義視角對統一的亞洲價值觀理論作了解構,「由於許多不同的價值體系和許多不同風格的理性活動在亞洲得到繁榮,因此可以用許多不同的方式來說明『亞洲價值』的特徵,而且每一種說明都可以旁徵博引。有選擇的引證孔子的話,而有選擇地忽略其他許多亞洲作家,顯然很有可能會獲得一種觀點,認為亞洲價值強調紀律和秩序,而不是象西方那樣強調自由和自主。正像我在其他地方討論過的一樣,如果人們最終比較一下各自的文獻,他們就很難支持這種對比。」
(三)從亞洲價值觀的適用範圍來看,「有時『亞洲價值觀』的提倡者主要注重東亞,以它作為『亞洲價值觀』的特定適用區域。」阿馬蒂亞·森說,「對比西方與亞洲而(對「亞洲價值觀」中的「亞洲」概念)做出的概括經常集中於泰國以東的地區,儘管也有更宏大的斷言,說亞洲的其它地區也是很『相似的』。」他以李光耀的說法為典例,他說李光耀概述了「西方(價值觀)與東亞(價值觀)關於社會和政府的概念的基本區別」,而李光耀的解說是:「當我說東亞時,指的是朝鮮、日本、中國、越南,不包括東南亞,東南亞是中國和印度文化的混合,雖然印度文化本身強調相似的價值觀。」阿馬蒂亞·森不僅不同意存在亞洲價值觀,而且認為也不存在東亞價值觀,「事實上,甚至東亞自身也是多樣化程度很高的。」阿馬蒂亞·森從東亞各國之間和東亞各國內部價值觀的不同,來駁斥關於東亞價值認同的陳說。1.從東亞各國之間看來,「在日本、中國、朝鮮和東亞其他地方之間存在許多不同點。來自這個區域內部和外部的多種文化影響,在歷史上一直對生活在這片非常遼闊的疆域內的人們發生了影響。今天,這些影響仍然以不同的方式存在。」
阿馬蒂亞·森舉例說,「《國際年鑑》這樣描述1.24億日本人口中的宗教信仰——1.12億神道教徒,0.93億佛教徒。不同的文化影響仍然為現代日本人的身份認同塗上了色彩,而且同一個人可以既是神道教徒,又是佛教徒。」2.東亞各國內部來看,「甚至在日本或中國和朝鮮等國家的一國之內,多種文化和傳統相互重疊,私圖從中概括出『亞洲價值觀(這對該地區的擁有多種信仰、信念和承諾的人民大眾會具有強力的而且常常是殘暴的後果)就只能是極端的粗製爛造。』」即使是「新加坡的280萬人民中也有區別極大的文化和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