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屋工程。(圖:iStock)
企業競爭力行動聯盟(Alliance for Action on Business Competitiveness)建議:考慮到未開發工業用地的開發工程較耗時,這類地段的地契應延長多達三年,讓標得這些地段的企業能充分利用20或30年的地契,更好地回收投資。
也是行動聯盟聯席主席的貿工部兼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高級政務部長劉燕玲說,聯盟發現,冗長的建築期往往縮短了企業在完成工業發展項目之後的有效使用期,因此建議延長未開發工業用地的地契。
由貿工部和新加坡工商聯合總會成立的企業競爭力行動聯盟昨天(1日)公布報告,提出了27項建議,以解決企業界在人力、土地和監管環境方面面對的痛點和需求。
在土地使用方面,行動聯盟也建議,讓重點投資於提高生產力和重新發展的企業,在更新土地租約時,能更新租約超過20年;同時,讓那些在提高生產力和創造工作崗位方面成效顯著的企業,享有靈活的租約。
在監管方面,劉燕玲表示,已經收到商界的反饋,了解他們在綠色轉型方面所面對的挑戰。行動聯盟因此建議,採取「整體政府」(Whole-of-Government)的策略,解決同綠色轉型有關的監管課題。
其中,能源市場管理局將扮演帶頭的角色,推動和協調針對太陽能領域的監管檢討工作。服務建築業者的一站式平台CORENET X則會協助重新設計和精簡建築和基礎設施工程的監管程序,從規劃階段到完工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