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歲女網紅黃尤尼斯(Eunice Joy Ng),因在Telegram發布電子煙代購廣告,被控上法庭後認罪,最終被判罰款3500新幣。

她使用帳號「Galantis99」發限時動態寫道:
「想讓我代購電子煙的人,可以把訂單發給我。」
調查發現,她曾以每支13新幣購入電子煙,再以15新幣轉賣,兩支共賺4新幣。
不過,衛生科學局(HSA)認為,她的內容已構成電子煙廣告與招攬行為,因此展開調查。
據了解,她的Telegram頻道約有3200名關注者,網上也流傳她吸食電子煙及幫朋友代購的截圖。
法官指出,被告不僅出售電子煙,也主動發布代購廣告,因此需具阻嚇作用,最終判罰3500新幣。

新加坡目前嚴禁電子煙,包括:
持有
吸食
代購
轉賣
發布廣告
全部都可能違法。
而且從今年5月1日起,新加坡已進一步加重電子煙刑罰:
持有或吸食:最高罰1萬新幣
販賣:最高罰20萬新幣、坐牢6年
不少網民也感嘆:
「為了賺4塊錢,結果賠3500新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