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見13歲少女在Carousell賣連身裙,已婚經理扮女買家結識對方後,兩度再花錢進行色情交易,過後被人舉報,前午在庭上認罪。
被告是45歲的周克亮(譯音),案發時已婚,是名工作場所安全衛生經理。
他面對7項包括向18歲以下未成年索取性相關服務、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和濫用電腦法令等的控狀,前午承認其中3項,餘項代法官下判時考慮在內,案件展至明年3月4日下判。
受害者是現年17歲的少女,她案發時只有13歲至14歲。為保護受害者,法官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少女身份的資料。
案情顯示,被告在2022年3月通過Carousell瀏覽受害者的帳號。她當時在平台上售賣一條18元的連身裙。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於是假扮一名女買家聯絡受害者,稱想買下受害者的連身裙,而且會安排「哥哥」向受害者取貨。
被告後來通過WhatsApp聯絡受害者,稱自己是女買家的「哥哥」,並開始與受害者聊天。
受害者在過程中,將家庭背景透露給被告,也說自己是中二生,還沒過生日,被告因此知道受害者年僅13歲。
過了不久,被告指願意花錢換取受害者的性相關服務,受害者因缺錢而答應。被告原本要求受害者為他口交,並出400元要與受害者接吻但被拒絕。
受害者後來在2022年10月,在被告的要求下,穿小背心赴約;兩人在商場見面,被告將受害者帶入車內,以開到附近的多層泊車場,趁四周無人,把手繞在受害者腰部約1分鐘,然後再撫摸受害者胸部約3分鐘,並事後給受害者150元。
2023年11月15日,有人向警方舉報被告的惡行,但案情並沒有說名揭發者的身份。

被告周克亮付錢與少女進行色情交易,被控上法庭。(檔案示意圖)
第二次交易
受害者穿著校服
受害者穿著校服與被告進行第二次交易。
被告在2023年5月再次聯絡受害者,希望與她進行色情交易。
受害者同意後,被告要求她穿同一件小背心赴約。不過受害者說小背心已拿去洗,因此會穿校服與被告見面。
兩人相約在2023年5月某一天周日下午3時,但被告因停車場有人,於是將受害者帶到樓梯間。
被告從後擁抱受害者,還撫摸她的胸部,之後自慰,事後給了受害者150元酬勞。
為不讓妻起疑
利用買賣平台行事
被告想認識少女,承認是為了不讓妻子起疑,才利用買賣平台行事。
被告在2018年或2019年間,在面子書盜用一名女郎的照片,利用照片在2022年於買賣平台Carousell設立新帳號,希望以此方式能更容易與其他少女做朋友。
被告希望能通過該平台偷偷與少女約會,同時間也能隱瞞妻子,讓妻子以為被告用Carousell進行買賣交易,妻子才不會起疑心。
被告沒有經過同意便盜用女郎的照片,因此面對一項濫用電腦法令的控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