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小販中心用餐後須清理桌面的執法行動實行至今超過一周,國家環境局平均每天向違例者發出650次口頭警告,但至今沒有人因為屢勸不聽而被罰款。
環境局昨天(9月8日)在面簿公布最新數據說,自上個星期開始執法以來,結合全島110座小販中心的情況,執法人員每天平均發出650次口頭警告。這些食客經提醒後都會清理桌面,只有一人因為不聽勸告,拒絕歸還還有剩餘飲料的杯子而接獲書面警告。
根據規定,從本月1日起,食客在小販中心用餐後都必須自行歸還托盤和餐具,也不能留下紙巾和菜渣骨頭等垃圾。遇到沒有遵守條例的食客,執法人員會先給予勸告,若對方不聽勸才開罰。
初犯者會接獲書面警告,第二次違例就得繳付300元銷案罰款,第三次則可能被控上庭。一旦上庭,刑罰將與亂丟垃圾相同,根據環境公共衛生法令,亂丟垃圾首次被治罪可罰款最多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