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起)許淵臣、梁實軒以及鄞義林。(紅螞蟻製圖)
作者 侯佩瑜
眾籌支付誹謗賠償金已成一種新趨勢?
以前誹謗者可能會被告到破產,現在多半不會了。
被起訴誹謗然後敗訴,必須支付賠償金,卻通過眾籌成功籌得款項的例子,光是今年就有至少三人。他們即使敗訴,也無需自掏腰包、避開了可能破產的下場。
看來這年頭,再也不流行「一人做事一人當」。
許淵臣

許淵臣。(海峽時報)
被李顯龍總理起訴誹謗的「網絡公民」(The Online Citizen)主編許淵臣與文章作者魯巴星妮(Rubaashini Shunmuganathan,馬國作家)今年9月1日由高庭裁定敗訴,勝訴的李總理可向兩人追討21萬新元賠償。
高庭下判後,總理新聞秘書張儷霖就告訴媒體:
「高庭已做出判決,按照慣例,總理將把所得賠償金全數捐作慈善用途。」
許淵臣當天下午就在個人面簿向網民發起眾籌,目標是21萬新元的賠償金。



許淵臣表示,沒有通過已知的眾籌網站去籌款,是為了讓大家可以看到每人所捐出的款項,實時看到已籌得的總款額。
雖然他只給出個人的銀行帳號和PayPal帳戶讓公眾轉帳,也接受公眾遞上支票,但每天都會以谷歌Excel表格的方式,更新當天所籌得的總款項。
許淵臣9月4日再次發聲明表示,他堅持認為文章只是重新刊登了李家姐弟的言論,不足以構成誹謗,因此拒絕道歉,並準備好付出相關的法律代價。
許淵臣在聲明中說,他雖然擔心李總理向他提出法律訴訟,因為這意味著他必須承擔昂貴的律師費,但他願意為了堅持自己的原則,而付出代價。
9月4日當天,他已籌得約6萬5000元。
他在9月20日宣布,已籌得目標款項,共21萬230新元,總共有2055人捐款,單筆款項從1毛錢至5000元不等。



在短短的19天內就輕鬆籌得賠償金,籌款活動可謂非常成功。難怪許淵臣說,感謝那些即使在疫情期間、自身處境艱難也願意捐贈的人。
許淵臣表示,將繼續開放這些捐款渠道,原因是他還需要籌集金額支付這場官司的律師費。雖然目前還不清楚律師費有多少,但按照梁實軒誹謗李顯龍總理案件所支付的約12萬9327元律師費,他預估自己可能需要支付15萬新元左右。
梁實軒

梁實軒(白色口罩)於2018年11月在面簿轉發了一則新聞,文章稱李總理是馬來西亞一馬公司弊案的主要調查對象。李總理過後起訴梁實軒誹謗,案件2019年10月在高庭審結。(聯合晚報)
今年4月24日,高庭裁定梁實軒在2018年確實誹謗李顯龍總理,判梁實軒必須為此作出13萬3000元賠償。
同樣的,梁實軒也靠著眾籌活動,在12天內成功籌得賠償金額(最高捐款額5000元,最低2.91元),一共有超過2000人捐款。
今年5月,梁實軒再次通過眾籌途徑,籌得上述案件所需支付的13萬元律師費。
鄞義林

鄞義林於2014年5月15日在署名「The Heart Truths」的博客中,圖文並茂發表的英文博文《你的公積金款項去了哪裡?城市豐收教會審訊的啟示》誹謗了李總理。(海峽時報)
同樣被控誹謗李顯龍總理的鄞義林,2014年曾公開向公眾籌款,籌得11萬元來打官司。
由於鄞義林在誹謗案中敗訴,高庭2015年下令他支付李總理15萬的賠償金,以及2萬9000元的訟費。
鄞義林後來和李總理達成協議,免息分期攤還賠償金。從2016年4月1日起,每月攤還100元,共償還了6000元。剩下的14萬4000元,2021年4月起每月償還1000元。換言之,必須等到2033年才能償還完畢。
不過今年4月,鄞義林再次通過眾籌渠道,成功籌到14萬4000新元,得以一次過償還剩餘的賠償金,約有2000人在9天內捐出目標金額。
無獨有偶,三個眾籌活動都有2000多人響應捐款,他們會是同樣一群人嗎?
捐錢給上述三人的公眾都表示同情他們,覺得他們是」被欺負的弱勢者」,無非只是想捍衛言論自由。自己捐錢,就是想借著分擔賠償金額,一起捍衛這份言論自由。
不捐錢給他們的人則指出,觸犯法律的人自己犯了錯,為什麼還要請求他人為他們的錯誤而付出金錢代價?

捐錢與否,我們心中其實都有一把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