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国籍男子涉嫌在樟宜机场试图贿赂多名工作人员,希望借此顺利入境新加坡,结果八名工作人员全部拒绝收钱。男子随后被控上法庭。

被告张雁雄(32岁)星期四(11月5日)在国家法院面控,面对六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
根据贪污调查局发布的文告,案件发生于2026年9月29日。被告涉嫌在樟宜机场第一搭客大厦,先后六次向八名工作人员行贿,每人涉及金额介于100元至150元之间。
这八人包括六名移民与关卡局人员、一名策安航空保安机构人员,以及一名客服人员。
调查显示,被告疑试图通过行贿影响入境程序,以便获准进入新加坡。
不过,八名工作人员均拒绝收受贿款,并将事件通报当局,案件随后交由贪污调查局调查。
被告星期四面控时表示有意聘请律师,案件展至12月3日再度过堂。他目前获准以5000元保释。
根据《防止贪污法令》第六条,贪污罪一旦成立,可被判罚款最高10万元,或监禁最长五年,或两者兼施。
贪污调查局强调,新加坡对贪污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任何相关投诉和举报,包括匿名举报,都会受到调查。
当局也呼吁公众,若发现任何涉嫌贪污行为,可通过贪污调查局官网、电邮或电话等渠道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