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國籍男子涉嫌在樟宜機場試圖賄賂多名工作人員,希望藉此順利入境新加坡,結果八名工作人員全部拒絕收錢。男子隨後被控上法庭。

被告張雁雄(32歲)星期四(11月5日)在國家法院面控,面對六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
根據貪污調查局發布的文告,案件發生於2026年9月29日。被告涉嫌在樟宜機場第一搭客大廈,先後六次向八名工作人員行賄,每人涉及金額介於100元至150元之間。
這八人包括六名移民與關卡局人員、一名策安航空保安機構人員,以及一名客服人員。
調查顯示,被告疑試圖通過行賄影響入境程序,以便獲准進入新加坡。
不過,八名工作人員均拒絕收受賄款,並將事件通報當局,案件隨後交由貪污調查局調查。
被告星期四面控時表示有意聘請律師,案件展至12月3日再度過堂。他目前獲准以5000元保釋。
根據《防止貪污法令》第六條,貪污罪一旦成立,可被判罰款最高10萬元,或監禁最長五年,或兩者兼施。
貪污調查局強調,新加坡對貪污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任何相關投訴和舉報,包括匿名舉報,都會受到調查。
當局也呼籲公眾,若發現任何涉嫌貪污行為,可通過貪污調查局官網、電郵或電話等渠道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