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與人共謀成立13家空殼公司,替外國人申請工作準證取得逗留資格,雇用獅城幽靈員工,54歲男子被判坐牢40個月和罰款3000元,勒令償還10萬5000元的犯罪所得。
《聯合早報》報道,人力部昨日發文告說,被告梁季東(54歲)一共面對66項牴觸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的控狀。他昨日承認其中22項控狀,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案情顯示,2019年至2020年間,被告與另4名男子陳泰吉、沈健文、梁福源、鄭智豪共謀成立12家空殼公司,協助外國人申請工作準證以合法在新加坡逗留。其間,共有60名外國人成功取得工作準證。
被告負責行政事務,利用掛名董事的Singpass戶頭成立空殼公司,並向人力部提交工作準證申請。這些外國人在抵達我國後便獲自由身,從未在任何空殼公司工作。
為逃避當局查緝,被告偽造公司文件,也在空殼公司註冊地址安排假會議,製造公司正常運營的假象。他也協助收取每月2000元至5000元的費用,以保障這些外國人的工作準證。
此外,被告也物色和雇用獅城「幽靈員工」,以增加空殼公司的外籍員工配額,並按月繳交外籍勞工稅和公積金。被告前後獲利約10萬5000元。沈健文、梁福源、鄭智豪被指擔任掛名董事,收取一定錢財。
沈健文和梁福源已被定罪和判刑,鄭智豪正等待法庭宣判刑罰。陳泰吉的案件仍在審理中。
除上述安排外,被告也於2021年與另一名63歲男子張天福共謀設立一家名為TL Wood的空殼公司,作案手法雷同。TL Wood虛假申報6名外國人為員工。
被告收取他們每月2000元至2500元的費用,他最終每個月獲利約5000元,兩人平分所得利潤。
共有66名外國人涉案。其中,15人被定罪和判刑,一人的案件還未審理,16人在調查開始前已離境,其餘34人被當局警告後遣返出境。
根據新加坡雇用外來人力法令,通過不存在、沒有運作或不須聘請外國人的生意獲得工作證件者,每項控狀若罪名成立,可面對不超過6000元罰款、最長兩年監禁,或兩者兼施。如果被控超過6項罪狀,甚至可面對鞭刑。(人名譯音)























